全國合力推行道路安全計劃
「2010道路安全願景計劃」分析了2004-2006年間的數據,提出多方面改善道路安全的方案,包括減低汽車以外的道路使用者(即行人、摩托車司機、騎腳踏車人士)的意外,希望提醒各人有所防範,藉以減少意外發生的機會,確保出入平安!目前,丹麥是全球最安全道路國家的榜首,加國排行第10,墮後於英國、瑞典等國;因而加國在2010年推出全國性的「2010道路安全願景計劃」(Road Safety Vision 2010),希望本國能向「全球道路安全最佳國家」的目標邁進。
行人安全貼士
提高行人安全的意識,並無年齡界限、亦無身份之分,希望大家能跟隨下列簡單的行人安全貼士,司機和行人一盡己責,確保大家道路上的安全。
行人:
> 必須在有標記的人行橫道或交通燈過馬路,絕非在馬路中間或停泊的車輛中間橫過。
> 確保司機見到你之後,才過馬路。
> 路面交通完全停頓,才過馬路。
> 在交通燈剛轉綠燈時過馬路。當"Don't Walk"(不要行走)的指示燈閃亮或燈號轉黃時,不要過馬路。永不在紅燈時過馬路。
> 留意在十字路口轉彎及進出車道的車輛。
> 在黃昏或黑暗中走路時,宜穿著顏色鮮豔、或淺色、或有反光條的衣服。
摩托車司機:
> 需要耐性,等讓行動較慢的長者橫過馬路。
> 留意行人,尤其在轉彎時。
> 在住宅區的街道及通過校區時,要高度醒覺和減低車速。
> 在行人及學校的過路處,以及在有交通指示的人行橫道上觸犯法例,一律罰款$150及扣3分。鄰近學校和公眾地方的社區安全區更會雙倍罰款($300)。
騎腳踏車人士:
> 在腳踏車前後裝燈、穿著反光衣服、戴安全頭盔。
教導孩子:
> 正確安全橫過馬路的知識。
> 在人行路內側走。若沒有人行路,應盡量遠離馬路熙來攘往的交通。
> 無論任何時間,要在人行道邊停下來。
> 在停車道或沒有人行道鑲邊石的地方保持警覺和停下來。
寶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