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行為「零容忍」
10月10日晚上,居住在卑詩高貴林港的15歲中學女生托德(Amanda Todd),被發現於家中自殺身亡。她之前在網絡發放視頻短片,聲稱自己遭到欺凌,不得不求死。她的逝世讓卑詩省的民眾,再次對少年人遭欺凌的行為產生廣泛的討論。除非政府是以「零容忍」態度看待問題,否則問題難以解決。
感到自己在世很孤獨
托德死前一個月,她在YouTube網絡視頻中發放一輯短片,訴說一個令人心碎的網絡欺凌故事。在視頻中,她沉默不語,手舉白色的紙張,每頁上面只有短短數語,講述她在網上被欺凌,在學校被孤立等事。她說,自己從7年級開始上網,在線交友和聊天。一年後,她收到一個陌生男子的留言,此人知道她的地址、學校等很多個人訊息,並以散佈其照片的方式羞辱她、威脅她,讓她失去所有的朋友,甚至做人的尊嚴,令她感到自己在世上很孤獨。
托德死後,YouTube刪除了這段視頻,據稱因違反了YouTube的服務條款。事發後,低陸平原騎警區域警務發言人蒂森表示,就托德死亡一案,高貴林及草原嶺(Ridge Meadows)的重案隊伍會合作,進行查問和檢視任何導致她死亡的潛在因素,因為欺凌行為或可構成刑事罪行。卑詩法醫服務處指出,初步調查顯示托德屬自殺,但法醫麥克林托克(Barb McLintock)稱,完成報告後,案件須按省府規定,經過兒童死亡檢討小組,以確定其成因有否包括精神健康、朋友、受騷擾和網上欺凌等問題。當檢討完成後,當局或會就解決有關問題而提出建議。
肇事者毋須承擔責任
欺凌事件其實並非今時今日才發生。卑詩《溫哥華太陽報》專欄作家費雅歷(Shelley Fralic)曾撰文說,自己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已是一個校園欺凌事件的受害人。當時,一名15歲的少女回到學校,發現在校園的牆上有自己的名字,且被配上一個很難聽的稱號。不過費雅歷說,雖然她知道誰人對自己進行欺凌,但是學校最終沒有對肇事者採取行動。今時今日,我認為最關鍵的地方是,要讓導致該慘劇的欺凌者,為他/她的行為負上責任。希望日後可以在報紙上看到這些欺凌者的姓名、作案的動機,且在法庭上有勇氣、有承擔地認罪。如果警方真的抽絲剝繭地調查,一定可以找到在網絡對托德進行網絡欺凌的人,問題在於警方有否決心去做。事實上,卑詩省以至加拿大的執法機關,甚少讓年少欺凌者受到法律制裁。正正是這樣,肇事者毋須承擔責任,導致問題不斷惡化,欺凌者的手法愈來愈層出不窮。
欺凌者得到應得懲罰
當然,這些欺凌者往往會受到他們的朋友庇護,朋友因擔心事後會受到報復,又或是無知,甚至是冷漠,所以不敢舉報;加上欺凌者的家長也是最後的保護者,力圖為自己孩子的行為辯解,致令警方束手無策,欺凌問題亦不斷惡化。政府部門雖一直有推廣反欺凌意識,卑詩省政府在6月曾公布,於教育制度內加入反欺凌部份,培訓教育者如何察覺和阻止欺凌,省政府也設有網上舉報網站,而同類的手機應用程式(apps)亦會在月內啟用,可是仍未見收效。
教育公眾固然是重要的,但政府也應該表明對欺凌行為採取「零容忍」策略,通過全面公開資訊及彰顯公義,讓欺凌者得到應有的懲罰,否則類似托德的悲劇,很可能一再發生。
陳華雄(加拿大溫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