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翅與大麻
有否想過魚翅與大麻有何關係?其實兩者全無關係,但最近由卑詩城鎮聯會在其大會上,投票表決的兩項極具爭議的議案,卻似要把兩者連繫起來。首項議案是,應否禁止公眾擁有及銷售魚翅,至於另一項議案則是,應否支持大麻非刑事化,結果兩項議案都獲大比數通過。
其實,這兩件事情均屬聯邦政府的管轄範圍,故此城鎮聯會的投票,只屬一種政治表態,並不具法律約束力,其目的只是要向聯邦政府施壓,促請他們修改法例,讓售賣及吸食大麻變為合法,而售賣及擁有魚翅則屬違法。假如政府真的修例,日後想吃魚翅,便要像過往吸毒者吸食大麻般,走進後巷偷偷地吃;而吸食大麻者則可肆無忌憚地,在市中心街頭像吸煙般地吸食大麻,警方全不會干涉,雖然乍聽起來有點不可信,可惜卻又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幸好現時的執政保守黨,傾向於反對大麻合法化,因此短期內修例的機會不大。
加拿大是個以基督教立國的國家,按理不管哪個政黨執政,都應按照聖經的教訓治理國家,帶領國家走一條合神心意的道路才對,但如今很多政客不僅已把聖經完全拋諸腦後,而且還背道而馳。多名溫哥華前任及現任市長,曾紛紛去信聯邦政府,要求政府修例,讓大麻合法化,還搬出了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論點,聲稱大麻合法化能減少幫派罪案。反觀吃魚翅,雖然保育鯊魚也有其重要性,但這畢竟與治安及公眾安全毫無關係,部份政客及一些較激進的動物保護組織,卻又把吃魚翅,描繪成像似十惡不赦的罪行般,真教人摸不著頭腦。
如今大部份政客的思維,都是要把過往不合法的行為改成合法,而過往合法的行為則改成違法,每當遇上反對聲音,他們便會抨擊反對者政治不正確,又或是跟不上時代的步伐。筆者卻認為,與其說反對者政治不正確,倒不如說政客政治太正確,完全迷失了自我更為貼切。
鄧永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