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除喊禱告,還能做甚麼?
面對家庭、學校、工作場所、社會......世界上出現的種種不公正現象──從身邊看到有父母不把孩子當人,隨意打罵;工作單位的上司無理欺壓下屬;政壇上官商勾結,叫富者越富,窮者越窮,你們基督徒除了喊禱告,還能做些甚麼?
禱告後需配合行動
你也許認為我們單單禱告是不夠的,你認為基督徒必須作些甚麼,好把不平扯平、不正修正、不義除掉。如果你的意思是禱告之後需要有行動配合,我十分同意這想法。
不公平的事古今皆有,舊約先知彌迦、阿摩司、何西阿當時也看到自己國家的不公--掌權者貪贓枉法、屈枉正直、欺壓寡婦孤兒,他們除了為百姓禱告,還公開講道譴責國家不義,呼籲同胞悔改。《聖經》還教訓那些禱告神的百姓,看到不公義的事,不能置身事外,因為置身事外不但是不義,而且還是罪呢!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他豈不按個人所行的報應個人嗎?」(箴言24:11-12)從神的標準來看,甚至連仇敵遇見困難,禱告神的人也得要幫忙解困。「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若看見恨你人的驢壓臥在重馱之下,不可走開,務要和驢主一同抬開重馱。」(出埃及記23:4-5)
禱告的人牽頭完成
有神的愛存在心裡的基督徒,一定有神的公義。他們看到受壓的弱者會心生憐憫、看到不公的事會難受不平、看到作惡的人會生氣。那些真肯為所遇見的事祈禱的人,也會因著心裡的憐憫、生氣、不平,而將之轉化成為解決問題的行動力量。
回頭看近兩百年的歷史。好幾個爭取社會公義的運動,不都是那些禱告神的基督徒,以長期的言論和行動促成的嗎?像在英國廢除黑奴的運動裡,就有禱告神的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在中國前後經歷三十多年的反對鴉片貿易運動中,也有傳教士丹拿(F. Storrs Turner)、戴德生(Hudson Taylor)和其他數以百計投身在中國的傳教士,終於逼得英國政府在國會上立法,認定買賣鴉片在道德上說不過去而終止買賣。可見這樣又大又難的事,也是禱告神的人去牽頭完成的!
能力可及小事做起
至於社會官商勾結、貧富懸殊,可不是一天兩天喊喊口號示威所能改變的。我們當從祈禱開始,求主讓我們看到耶穌對這些事的看法,以及聖經教導所當作的行動。
若想要有智慧和能力去管那些又大又難又不公的事,該從我們身邊看到那些能力可及的小事開始做起。例如看見鄰居打罵孩子,那我們可不要把門關起來,當作沒聽見;反之,可以善意地接觸他們,聆聽他們生氣的理由,也提醒他們這裡有關保護孩子的法例。
要出面幫助別人解開不公的苦困,需要理解實際情況,還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權限和能力。比方說,看見人家拿槍搶劫,我們該怎麼解救被搶的?要是當警察的,當然是按警察職分打擊逮捕搶匪;一般市民能做的該是先認住賊人的樣貌,在安全情況下報警。
從生活小事落實聖經愛心的教訓,是基督徒該做的。中國人從小受社會大環境培養,在生活中遇到關乎公義公德的「小事」就怕惹麻煩,怕吃虧而不做;但說起國家民族「大事」就義憤填膺,說得好像真不怕拋頭顱灑熱血。尤其基督徒應以身作則,先在小事上忠心,才可在大事上忠心,應由身邊能及的小事做起。那真正公義和愛的事,就是吃虧和惹麻煩也要擔在肩頭上。
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