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親案悲情背後
最近,多倫多發生華裔青年涉嫌殺害父母的案件。不久前,香港亦連續發生兩宗如出一轍的兇殺案,涉嫌行兇者夥同友人弒殺雙親。去年,溫哥華一名留學生,亦被控殺害由華來加的母親......連串事件,震撼了中、港、加華人社會。
弒親案令人驚悚不安。華人重視傳統倫常與孝道,逆子弒親,最是叛道亂常。《詩經‧蓼莪》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正是「哀哀父母,生我劬勞」,為子女者即使不念親恩,亦應記取親情,何以竟會狠心若此動殺機?這樣乖悖的行為,確應受到強烈譴責,為人所唾棄。行兇者更必須承擔一切後果,並受法律的嚴正制裁。
不過,這些事件,不止是個別家庭悲劇,更是道德淪亡的警號。古籍《易經》有言:「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正是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倫常慘劇的發生,必定是問題早已出現,卻長久得不到開解而引致的。無可否認,我們身處的世代,正日趨複雜,道德核心價值不斷受到不良風氣影響,訛謬反常的思潮湧現,造成了習非成是的歪風。置身其中,就要提醒自己勿受邪惡污染,更不要出現偏差行為,走向極端。子女對父母的態度固當如此,父母對子女的管教亦是一樣。
所以,當我們回歸到父母子女的最基本核心關係時,我們就會看到《聖經》所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1),又說「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言23:25),而「孝敬父母」,更是「十誡」中的一條重要的誡命。而另一方面,《聖經》又告誡父母:「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父母不能漠視子女的心意和感受,令他們心中有氣難平。
《聖經》的教訓是持平的,不會一面倒偏袒父母或子女,因為雙方都要負起互相關愛的責任。當子女日漸成長,兩代之間的互重互敬就更形重要。我們都宜放下自我,坦誠自省,審察能否「在主裡聽從父母」,又能否「不惹兒女的氣」。如何建立父母子女之間的良好關係,促進彼此瞭解、愛護、尊重,使得父慈子孝的圖畫能在家中呈現,就很值得我們反思、遵行。
父母子女的關係,構成了組織整個社會的單元─家庭。父母子女的正常關係,是家庭正常關係的根基。我們期望社會健康、和諧、快樂;兩代之間的雙向關係是否融洽,就是達成這個期望的重要關鍵。弒親案揭示了社會悲情的一面,不過,我們能否看到問題癥結,從而改善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才是悲情背後的積極意義。
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