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麻談到分割倫理
從9月開始,一批推崇吸食大麻權利的卑詩省居民,將在溫哥華進行簽名運動,他們收集省民的簽名,藉此向聯邦和省政府施加壓力,要求修改法律--將吸食和擁有大麻成為合法行為。
小杜魯多將推行大麻合法化
一個多月前,聯邦自由黨黨領小杜魯多(Justin Trudeau)也曾在卑詩省公開透露,他將致力於推行大麻合法化,他認為大麻的危害並不比香煙和酒精高。這位受惠於父親餘蔭的小杜魯多更強調,他本人並不鼓勵全民抽大麻:「從個人的價值觀,作為一名丈夫和父親,我不贊成抽大麻。」但他卻聲明,政府政策與個人選擇不在同一套邏輯上,合法化的目的是為了將大麻收入法律體系,更好地管理大麻行業。他指出:「通過政府的控制,年輕人較難買到大麻。大麻合法化除可令街道更安全外,還可由政府收稅,而非把利益放在犯罪集團口袋裡。」 他坦言自己不會鼓勵孩子嘗試大麻,大麻「沒多大益處,但很多研究指它不比香煙或酒精差。」他指執政的保守黨政府態度基於「意識形態」及「恐懼」,自己則基於「證據和最佳做法」。
不信毒品合法化能解決問題
筆者認為,小杜的見解極之錯誤。他跟現今很多加國居民一樣,只懂得「向錢看」,更糟的,是他那種自私和急功近利的思維--「只要不在自己的後園發生,只要有錢財收入,便是最佳做法。」加拿大人(特別是小杜),應該參考墨西哥的例子,該國大麻非刑事化的經驗證明是失敗的,反之,販賣其他毒品更為猖獗,所以於7月在首都渥太華訪問的墨西哥外長Jose Antonio Kuribrena也堅稱,不相信毒品合法化是解決問題的方案。
醫學和社工界人士共知:大麻是入門毒品,比香煙和酒的危害性更高,無論是短期或長期的吸食,對大眾的身體和精神健康均可產生十分嚴重的後果;例如,不能在駕車時作出正確反應、工作時很容易產生意外,而且,大麻含
有和香煙類似的致癌物質,長期服用可引致患癌機會。
只要不在我後園發生便是好
為何現今的政府官員,甚至有些國民沒察覺這些顯而易見的惡果,反而大力贊成大麻合法化呢 ? 除了向錢看之外,更是「只要不在我的後園發生便是好」( Not in my backyard ) 的倫理分割思維 ;將來一旦大麻合法化,人人隨手可以買到和吸食它的時候,大麻的二手煙肯定成為人人都擔憂的健康問題,莫非到時又要再用30年來教育國民嗎 ?
一個人喜歡做甚麼,固然是個人的權利,但這權利不可完全脫離社會倫理的分析和考慮。在大麻這問題上,若將個人利益和對社會的危害性分割開的話,那是非常不智的想法。若避談它對個人和大眾的禍害,更不是最佳的做法,因為這樣做根本就沒為社會的利益著想。
應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祈禱
作為加拿大公民,我們需要支持現任的聯邦和省政府,去抗衡那些推崇大麻合法化的社會運動,否則一般人以為合法化對大眾是好的,也以為勢在必行。因此,基督徒不單需要傚法使徒保羅的教導,「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摩太前書2:1),更要積極協助那些行為正直的政府官員,履行管理國家的工作。 祈求上帝賜智慧予我們,讓我們知道怎樣履行公民責任,選舉符合聖經教導的從政人員和公僕,並懂得如何協助他們,引領社會行在公義的道路上,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13:4)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