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租房
聯合國將每年10月的首個星期一定為「世界安居日」(World Habitat Day),可是,今時今日要在加國大城市找到安居之所並不容易;原因是住屋成本不斷上升,而國民可負擔的出租單位卻不斷減少,因此租金相宜的「分租屋」,便成了好些人在私人出租市場上負擔得來的選擇之一。
應付住屋開銷 節衣縮食
據「仁人家園」(Habitat for Humanity-專為低收入家庭建築成本較低廉住屋的基督教慈善團體)加拿大全國領導委員會(Canada's National Leadership Council)公布的調查顯示,超過60%的國民相信,將難以負擔未來的住屋開銷,「可負擔住房」(affordable housing)這個社區問題值得關注。何謂「可負擔住房」?凡住房的租金或按揭付款、物業稅、水、電、燃料及市政服務等費用,低於每個家庭扣稅前總收入的三成,就是「可負擔住房」。但結果發現,卑詩省、亞省和安省家庭卻面臨此極限的危機。
調查又發現,由於居住成本飊上升,35%的國民被迫減少購買食品,大西洋省份更高達50%。超過四分一國民為了應付租金,只得推遲支付賬單。逾80%的人認為,政府應該著力解決「可負擔住房」的問題,以解決人們的基本需要。
空置低租金升 選擇有限
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今年春季發表的「租務市場調查」(Rental Market Survey)顯示,全國35個主要大城市的出租柏文空置率為2.7%。空置率最低的地區是愛明頓和卡加里,僅為1.2%。至於兩睡房的租金增幅平均是2.7%,較去年同期上升0.5%。兩睡房的平均租金約為$911,但溫哥華($1,255)、多倫多和卡加里(同為$1,202)的租金均超越此數,為全國最高。這個現象反映租金上揚,但國民對租務市場的需求仍甚殷切。
加拿大市政聯盟(Federation of Canadian Municipalities)指出,過去15年新興建的民居之中,只有10%用作出租單位,然而,全國的租住人口卻超過30%,當中不少是新移民、學生、長者、單身人士、新家庭等。以2011年計,租房子之不易,相信是導致接近半數29歲以下的年輕人,仍需跟父母同住的原因之一。此外,國民無家可歸的危機已經浮現-需要住房的人數高達150萬,估計30萬人是入住庇護中心或露宿街頭。
分租屋單客房 環境欠佳
溫尼柏大學城市研究學院用了10年以上的時間,探討分租屋和單客房(sing-room-occupancy hotels)的問題。研究發現,該類房東有正反兩面的矛盾-幫助或剝削他人。無家可歸中心(Homeless Hub)保守估計,每日有50,000名隱藏的無家可歸者,他們大多住在分租屋、單客房或友人的沙發上,過著居無定所的生活。導致這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二:(一)聯邦政府把供應和資助可負擔住房的大部份責任卸給省政府,致令興建的住宅單位不足。(二)許多省份容許現存可負擔住房減少,以致居住環境欠佳的住宅,亦成了有租住需要者爭相搶要的目標。
隱藏無家可歸 不利影響
一項針對新移民居住問題而進行的全國性研究指出,住屋成本高昂,令新移民的壓力百上加斤。例如,大溫市多數新移民的住屋支出已超過入息的一半,其中15%的人更花去七成半入息在住屋開支上。半數的新移民正經歷「隱藏的無家可歸」境況-經濟困難令他們入住條件欠佳、擠迫、不安全的分租房間。大城市如溫哥華和多倫多,租金更大大超出市民可負擔的能力範圍。此外,在言語不通、人生路不熟等因素下,不少新移民租住了違法的「分租屋」仍矇然不知。惡劣的居住環境危害健康,引致慢性疾病和感染,對兒童身體和精神健康發展,都會帶來不利的影響。
租務條例複雜 經營困難
每個省份對「分租屋」的定義、租務條例等不盡相同,有關的法例更是非常複雜。三級政府好些不同的法例,往往對業主和租客都會形成不同程度的影響。例如,多倫多市提倡的合併土地用途附例(Harmonized Zoning Bylaw),目的是平衡各合併地區附例的差異,可惜並不成功,這條附例已被市議會報廢。結果,多倫多某些地區存在的分租屋仍屬違法,甚至一些本屬合法的地區,亦因附例複雜,使經營分租屋者非常困惑。
多倫多差不多一半的市民是租客,是加國租客比例最高的大城市之一。分租房間平均每月租金為$400-$450,價錢甚為相宜,因而吸引到不少市民入住。有多倫多市議員估計,約有10,000人住在非法的分租屋內,但實際數字卻難以計算。
聯合國將每年10月的首個星期一定為「世界安居日」,這是一個全球性的紀念活動,目的是喚醒大眾對居住環境的關注,提倡每個人都應享有足夠住處的權利。不過,即使大城市找房子不易,但一切以「安居」為上,住房的安全,是最重要的考慮。合法例又合規格的租房,是業主和租客都必須重視的;切勿違法而行,房子不安全,只會害人害己。
黎淑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