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房屋 知法守法
昔日,長安不易居;今日,加國的大都會同樣是安居不易。大城市生活指數高,物價颷升,房價高企,令人大感吃力。多倫多、溫哥華、卡加里等大城市的柏文大廈空置率,都比其他大城市更低,足證居住者的需求殷切,住屋供應緊張。
在房價、租金攀升的都會,經濟能力稍弱的人,都只能退而求其次,租住分租房間。各省各市的租務條例都各有不同,分租屋市場的業主,亦是良莠不齊。有人會以利字當頭,妄顧法例,將房屋分成最多單位出租,為謀暴利而將安全、健康的居住準則拋諸腦後。
事實上,現時有不少房屋,都被改裝成多戶單位分租出去,完全漠視房間面積規格、防火條例、電線接駁安全、泊車等等問題;讓租客置身於衛生條件欠佳、消防設施欠奉、安全環境欠妥的地方。一旦發生事故,租客往往就會首當其衝,成為意外中的受害人。
政府施行的法例,都具有保障公眾安全的作用,不容任何人士肆意違反及破壞。社會的繁榮安定,亦有賴人人知法、人人守法才能達至。沒有人可以不遵法例,憑個人利益而行。《聖經˙彼得前書》2:13節提醒我們,「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意思就是社會的法律,人人都必須遵守,沒有例外。
或曰:「我對租務法例認識不多,不知道原來如此分租房間就是違法。」這個不能成為藉口。在法律面前,絕對沒有「不知者不罪」這回事。所以,我們必須要做一個知情者,一個知法者,認清法例,瞭解法情;甚麼可行,甚麼該行,都在知情知法之內。凡違反條例的,一律不做不幹。業主固然應該如此,房客同樣也應這樣。在覓地搬遷時,租客都應瞭解所租地方的合法性;不宜表面化地單看房間、租金、交通的合適性便胡亂租住。租客若能找到合法合規的地方租住,既能保障自己安全,又不會助長違規者胡作非為。如果有人非法出租房間,又有人入住違規房間,雙方就都會成為法律的破壞者。
知法、守法都很重要。不要以為租房只是房東與房客的私人交易;政府立例的目的,就是要保障社會安全安定,人人安居樂業。違法分租房屋,輕視法紀,乃是危險所為,隨時會害及生命,連鄰居都會受到威脅。不管是分租房間,或是租住房間,我們都要知法、守法。業主不要設下危險住房的陷阱,租客亦不要住進危機四伏的房間之中;讓我們一起向非法的分租屋說:「不」!
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