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會、國家的關係緊緊相扣
家庭、社會、國家的關係緊緊相扣。美滿婚姻建基於真愛,也是建立穩定家庭的骨幹;有穩定的家庭才能構成安定的社會、富強的國家。身為社會一份子,人人都有責任致力維繫美滿的婚姻、建立溫暖的家庭、培育品格美好及價值觀正確的下一代。
正確的婚姻觀
無論從社會學的角度,還是《聖經》的教導,婚姻的意義涵括: 1. 終生委身的關係;2. 以丈夫妻子的關係代替父母子女的關係,也是人間最具優先性,又必須保持的首要關係;3. 婚姻只應是單配的,即一夫一妻的關係。
在現代的社會中,普遍對性抱較開放的態度,有很多人認為性關係可以隨歡喜就發生,認為保持貞潔的人太守舊。不過,相對而言,在保持貞潔方面,華人仍然較為重視。
性愛只應屬於婚姻關係中夫婦深厚感情的延續。《聖經》的觀點指出,性愛把兩性伴侶聯成「一體」(馬可福音10:7-8),形成神秘的聯合,具有深刻的意思,也有屬靈的含意。就性關係而言,神的看法遠較社會的看法更為嚴苛,隨便不得。
婚前或婚姻以外的任何性關係,都是淫邪的罪,並會帶來各方面危險的惡果,例如:身體的惡果(沒有預備的懷孕)、情感的惡果
(罪疚感和情感的創傷)、以及行為的惡果(有多個性夥伴,亂交導致性傳染病和愛滋病)。
即使是已正式公開訂婚者亦不應同居,一來避免落入試探,二來婚約尚未正式確立,未婚配偶仍有可能屬於他人。
家庭的重要性
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家庭是神完美計劃的示範,家庭制度表明神的設計智慧至高。從社會學觀點來說,家庭也具有以下特色:
★父母和子女有奇妙的連繫,兒女從父母各得一半的遺傳基因,這是父母深愛孩子的要素。
★兄弟姊妹的血親關係,加上身體上和心理上的類似(如相似的外貌),為他們建立永久的連接和親密的個人關係。
★孩子的存在加強婚姻的聯結,因為婚姻在誓言後該是終生不變的(這永久性的聯結也反映了神的旨意)。
孩子在已婚父母的養育下,一般擁有較高的學業成就、良好的生活習慣,以及更懂得分辨善惡。夫婦必須以孩子的福祉為依歸,不可動輒鬧離婚或轉變家庭組合,漠視對子女的影響。
離婚家庭
父母離婚影響孩子的全人發展,造成嚴重的損害,其災難性後果包括:不健康的心理和生理、不能控制的壞行為、學業成績下降、危險習慣(如吸煙和使用毒品)和自殺機會增加。
單親家庭
通常以單親母親為主。無父親的孩子墮入反社會行為的危機極高;此外,無父親的少年人佔少年自殺者之63%、被監禁少年人之85%、中學中途退學者之71%、濫藥中心的孩子之75%、無家可歸或離家出走的孩子之90%。若然是無母的孩子,所得的結果更壞,如自殺率高達70%。
按本國司法部的統計數字,若夫婦離婚,75%子女的撫養權歸於母親,其餘的25%中,一半由父母共同承擔責任,只有八分一屬於父親。然而,父母在教養孩子方面,擔當的角色各異,如父親較著重管教,母親則較著重感情。無論是父或母,都難以彌補另一方的角色。
同居家庭
同居男女容易鬧分離,遭受暴力的機會亦增多。按犯罪統計數字,同居配偶分開後,因小事向警察舉報對方的,大有人在,反映他們的愛較薄弱。他們殺死前同居配偶的比率,也大大高於正式結婚的夫婦。此外,同居婦女較已婚婦女,經歷家暴的可能性高兩倍、情緒低潮高三倍。
家庭問題增多,衍生的負面影響不勝枚舉,諸如:暴力、罪惡飊上升;更多不道德的情況出現,包括自毀性行為增加(如未婚性行為、賭博、濫用煙酒和毒品,甚至自殺)、不誠實、不尊重權威(權威不允許的行為偏要去作,以身試法);偏見和仇恨;不負責任,推咎是社會的錯;社會凝聚力減低;缺乏職業的操守,令生產力下降等等。凡此種種,皆會令社會的不穩定加劇。
家庭社會國家
統計結果顯示,夫婦離婚最普遍的原因依次為溝通、財政和委身出現問題,若能對症下藥,有助防患於未然:
*參加社區提供的工作坊,學習增進溝通、解決問題等技巧。如教會舉辦的婚姻輔導工作坊,不單為基督徒而設,而且歡迎未信或慕道人士參加。
*人的重要性遠超於物質,應衡量孰輕孰重。夫婦保持相親相愛的關係,切勿因財失和。
*現在辦理離婚較以前容易得多,無形中讓人產生偏差的思想,以為離異沒甚麼大不了。男女未婚之先,應清楚婚姻的委身是永遠的,沒有中途「轉軑」的餘地,否則容易發生問題。
在人生好些重大轉變(例如轉工、買屋、生孩子、親友離世等)的當兒,夫婦倆更要保持關係密切,避免口角、不滿的情緒等引發衝突,傷害彼此的感情, 甚至是婚姻關係。
夫婦著眼彼此的委身,減低對配偶的期望(如希望對方妝容亮麗、穿著奢華)和滿足自己需要的要求,同樣是維繫婚姻的要訣。
資料提供:孔祥炯博士 整理:惠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