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無人駕駛軍機殺人
美國無人駕駛軍機殺人,不是在戰場,而是在平常生活中。這種闖進民間社會發動的攻擊,如同暗殺,叫人大感不安。
在平民社會施暗殺
近期,美國多次派遣無人駕駛軍機(Drone),在巴基斯坦、也門、索馬里轟殺敵方人物,快速而準確,令被殺者防不勝防;然而,這種殺傷力超凡的侵害方式,是否有違人道?
在巴基斯坦,美國無人駕駛軍機發射飛彈,曾擊斃在汽車內的阿蓋達領袖馬蘇德(H. Mehsud);巴基斯坦政府向美國投訴,指斥事件阻礙他們與阿蓋達談判。
在現今高科技攻防戰略裡,以飛機秘密地深入虎穴,殺敵於措手不及之際,乃是兵家常事,不足為奇;但問題是攻殺並非在戰場發生,被殺者不是軍人,而是普通平民。美國此舉猶如在平民社會中施行暗殺,毫無人道可言。
制訂軍機國際用法
國際法要保護各國平民,縱使無人機有極度準繩用飛彈轟炸目標人物,但只要禍及無辜百姓,就於情理不合。
傷害不限於身體,也包括心靈。美國在巴基斯坦用無人機轟殺與孫兒在禾場的婦女Mamana Bibi時,目睹親人被攻殺的少年,其內心的震盪、創傷是沉重的。
傳統戰爭是士兵在戰場攻擊士兵,雙方已作好準備,明刀明鎗,公平對陣;但今天的恐怖戰爭,恐怖分子攻擊手無寸鐵的平民,著實叫人深感不安。使用無人機,已步入恐怖戰爭領域,開進民間發動攻擊,叫人防不勝防。
美國應要留意其所引發的後遺症-平民近距離目擊被襲者的死狀和慘況,必會引起對突襲者的憤慨,起而聯合報復。當有一天,更多中東國家掌握無人機遠程駕駛科技時,自會以牙還牙,令歐美人民終日活在恐慌之中。聯合國要及早制訂此無人機的國際使用法,好保障各國平民的安全。
光明角力才是英雄
孫子兵法言:「兵者,詭道也。」用兵求勝,免不了用奇詭隱晦之法。兵法作家李宗吾指出:「詭道之法在應用時,須和正道發生關連。」你我必須分辨,正規攻法才是主導方式,奇詭暗算只是輔助,否則便是本末倒置。用無人機擊斃目標對手,猶如未經公開審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法將其處決。
攻擊懲戒的目的,不在於以眼還眼報復,應給予對方悔過反思的機會。使用無人機殺人,只是了結人的生命,但沒有了結事情。這種攻殺方式絕不人道,因它不給予對方任何警告及覺悟機會。它雖有高科技象徵人類智慧的包裝,但在實質使用上,卻充滿洪荒原始的獸性。
人世間已有太多暗箭傷人事件,令人身心重創。攻者自鳴得意,暗自叫喜,而受者則應聲倒地,苦不堪言。若要攻擊,不要仿效無人機,蒙面隱身;須光明磊落,攻擊角力才是英雄。
在戰場中,你攻我打、各出奇謀,是可以理解;但如果美國高舉人權人道,那就要表裡一致,不使用無人機進入民間攻擊;美國自命為國際警察先鋒大國,就必須先以身作則,尊重人道。
劉帝傑(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