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不得也哥哥-卡城的危險行人路口
卡城市議員法拉路(DruhFarrell)慨歎說:「我們常把交通事故看為大城市生活意外的一部份......這種心態,很難讓我們有改善交通安全措施的動力。」
最危險的十字路口
3月2日是嚴寒天,但沒有風雪,也沒有陰霾,星期天早上的唐人街人流稀疏。十點左右,在中央街與第3道路口,一個82歲老婆婆步行過馬路時,被一輛從第3道東行轉左北向中央街的Dodge Dakota撞到,抛離十多尺,送院後傷重不治。據警方報道,肇事司機40歲,並沒超速或酒後駕駛;令人震驚的是,意外地點是華埠中心──每天不少行人過馬路,其中包括許多長者。到底這唐人街行人路口是否缺乏安全?2014年初至今,市内其他地區已發生三宗因過馬路被撞斃的事件。
2月24日《卡城先驅報》新聞一則:「工程師揭發市內最危險的十字路口」(Engineer reveals city's riskiest intersections)。副題為:平均每兩天有三路人被撞倒。事緣工程師鍾斯(Dustin Jones)有兩次過馬路時被撞到的經驗,因而向卡城警方索取1996-2012年間人車相撞的數據。他利用谷歌融合表,繪製出一張「16年間卡城十字路口汽車撞人事故」圖:每一熱點都有顏色標籤事故發生頻率,因此,也揭發了市內五個最危險的行人路口。首當其衝者是西南17大道夾西南4街路口,過去16年共有45宗行人意外;位列第4、5位者也是17大道,在東南17大道夾東南36街,以及西南17大道夾西南14街,於1996-2012 期間共有34宗意外。在此想起香港童年時代的《交通安全歌》:「慢慢走、莫亂跑、馬路如虎口,交通規則要遵守,安全第一,命長久。」
防範有限小心無價
在2014年的卡城,交通管控的訊號比多年前香港的先進得多,但並不等同卡城行人路口較為安全。行人能安全過馬路,除了靠司機慢駛進入十字路口時,留意過馬路的人之外,行人在過馬路前,也須留意左右往來的車輛。就算做足安全措施,總不及步步為營重要。正如在一月份於Bowness發生的例子,有一名穿著搶眼安全背心(Safety Vest)的長者,在家附近步行時,被一輛從車房倒後出來的車撞斃,此之謂「防範有限、小心無價」。
鍾斯發表的卡城行人事故圖,再度引起市內交通安全意識的關注。如鍾斯所言:「圖上所見只是冰山一角,試想,除行人路口外,每年各處發生的交通事故,傷亡肯定加倍嚴重。」市議員法拉路(DruhFarrell)看圖後慨歎說:「我們常把交通事故看為大城市生活意外的一部份......這種心態,很難讓我們有改善交通安全措施的動力。」法拉路不單要考慮汽車,也要考慮單車會否影響行人問題,因為她是鼓吹市中心單車徑計劃的議員之一。目前單車徑計劃華埠部份路線建議,已受到商戶及社區強烈反對,看來主要還是涉及安全問題。
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