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自掃門前雪
「各家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之說,是借喻他人別多管閒事;可惜,今天卻因有人連「自掃門前雪」都不做,導致悲劇的產生。
行人道上的悲劇
2月1日上午8時左右,在西區鄰近西賈士伯廣場(West Jasper Place)的行人道上,一名婦女被發現倒臥在鋪滿積雪的行人道上。警方到場後,發現該名50多歲的傷者,已經陷入昏迷狀態,送院後證實不治。經調查後,警方相信死者是滑跌倒下,失救而亡。
愛城市政府投訴及調查部主任Ryan Pleckaitis表示,自去年11月開始降雪以來,該部門共接獲7,600宗投訴,均與屋主或店主未有清理行人道積雪有關;至於上述這類不幸事故,則是他在市政府工作13年以來首次遇上。
在我所住的街區,很少見到不及時剷雪的情形,鄰居們常會互相幫忙,有時早起的幫晚來的,有時先回家的幫遲回來的......越是大雪的日子,越有遠親不如近鄰之感。看到這則新聞後才驚覺,原來因有人不盡其職或不以為然,後果竟可以這麼嚴重,一條寶貴生命就此平白失去了。
政府採用新措施
根據愛城現行附例,屋主或店主必須在下雪後的48小時內清理積雪,否則會被罰款100元,同時還需承擔政府聘用承包商代為剷雪的收費(通常以需要清理的行人道面積計算),一般介乎150-250元之間。同時,市政府由今年開始採用新措施:在收到投訴後,一改往年以郵遞方式通知的做法,市府職員會把剷雪通知書,直接送到民居或店鋪,然後,在48小時後再次登門檢查。相信此舉會有效地改善行人道積雪的情形,不過,相關開支也必然大大增加。
雖然已踏入4月,但雪季威脅仍未完全解除,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輕心,「各家自掃門前雪」是好市民的責任,為人為己,安全至上。
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