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需要」
當雙胞胎女兒即將出生的時候,那份迫在眉睫的壓力,幾乎蓋過了我迎接新生命的喜悅,因為根據法例,在我休產假的時候,正在上幼兒園的兒子就沒有了托兒補助;但以我家的經濟能力,根本無法支付全額的托兒費。丈夫要維持生計,非上班不可,那麼,我一個人怎能照顧兩個新生兒和活動力甚大的兒子呢?
在向兒子的社工報告時,我順便告之當時的處境,也諮詢一下她的意見。想不到,該名社工非常認真和重視我的提問,在詳細瞭解過情況後,認為我合乎「家長∕監護人特別需要」(parent / guardian special need)的資格,於是建議我去申請,好讓兒子的托兒補助得以延續。就這樣,我便按照社工的指示,在申請表格上簽名,並請家庭醫生證實簽署,然後交回給社工,難題就解決了。
當孿生女兒半歲大的時候,基於我的健康狀況許可,可以自行照顧三個孩子,因而「特別需要」暫停。不少朋友擔心:「現在那麼多人排隊申請托兒補助,待你產假結束後,可能還沒輪到你呢!」產假結束前一個多月,我決定重返職場,於是聯絡社工,諮詢有關兒子和輪候中的兩個女兒之托兒補助問題。結果令我喜出望外-社工的回覆是:「基於之前你申請過『特別需要』並有記錄,所以給孩子的托兒補助金一直放存在那裡,你若選擇現在激活,就要在一個月內找到學校;不然,你可以先去找學校,然後再與我們聯絡。」有了政府的補助,我們只需支付小額的費用,孩子就可以託管在正規的托兒學校,而我也能如常上班。
在加拿大生活,不要放棄合理的權益、不可以怕費時嫌麻煩,如有需要,不妨打電話或親身到有關部門查詢。
甄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