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體發表不當言論惹禍
現代電子產品五花八門、網絡世界、資訊發達、社交媒體眾多,人們可以即時發表個人言論、跟網友談天說地;但方便的同時,卻也會帶來諸多隱患。
發帖不到24小時被開除
就讀美國愛阿華大學(University of Iowa)、來自杭州的22歲中國留學生倪漢祥(Hanxiang Ni,譯音),月前在社交媒體上,發佈疑似暗示槍殺教授的貼文後,不到24小時,即遭到學校開除,隨後被取消簽證,由當地警員陪同送往機場,遣返中國。事後倪漢祥提及:「當時自己在圖書館學習,覺得很辛苦,就在自己的Instagram帳號中,發帖:『這學期我這麼認真學習,如果學校還是讓我掛了,就讓教授們體會下當年盧剛的恐懼。』關鍵自己發的是中文,就是不想有啥誤會,其實,我只是想跟自己說,要認真學習了。如今以這種方式被學校開除,甚至遣送回國,心裡堵堵的,不知道怎麼向家人交代,本來還有一年就畢業了。」
曾為愛阿華大學博士後的盧剛,於1991年在校園槍殺六名教授、職員,造成五死一癱瘓,最後盧剛飲彈自盡。這段一度震驚中美的新聞,至今仍令人記憶猶新,心有餘悸。最近,也有一系列微信惹事的報道,有一名在美國讀書多年的女生,在微信聊天中寫下一句:「我不喜歡這個學校,只是臨時掛一下身份。」因此被美國海關拒絕入境,並立即遣返中國。
一名入境溫哥華讀書的男生,檢查時在手機裡的微信群聊中,發現了疑似未成年人淫穢視頻;另一名來多倫多滑雪的年輕人,手機微信表情包裡,含有不雅動畫表情,上述二人均被拒入境,並即時遣返。
質疑歎息不如慎言慎行
很多人質疑海關是否有權檢查手機等電子產品,又以隱私權及人權等議論此類事件。事實是,在一個日益數字化的世界裡,法律賦予海關有權檢查(包括電子設備,如電腦、手機等)所有進入美國或加拿大的文檔之權力,換言之,有時在法律面前,就可能失去了隱私權和人權。
我們要留意的,不是別人如何檢查,而是應該怎樣做。這些活生生的實例,除了令人扼腕歎息之餘,更提醒我們要作心智成熟的人,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不能只憑己意,圖一時痛快,因為後果可以很嚴重,有時,甚至是我們承擔不起的。我們的言談舉止要謹慎,切莫以為是私下的、開玩笑、無所謂;事實上,確實有人透過社交媒體發動攻擊性的暴行,而許多槍擊案事先都是有跡可循的,在社交媒體上都可以發現一些蛛絲馬跡,因此基於安全理由,執法者嚴查網絡,防患於未然的做法也無可厚非。慎言慎行,切勿不當使用社交媒體。
稽延(多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