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歧視非等同不能區分
執筆之時,西三一大學(Trinity Western University, TWU)正在卑詩省上訴法庭辯護,為法律系畢業生爭取將來可被該省律師公會承認其執業資格。TWU不單要在卑詩省打官司,且要在安省爭取同樣的法庭支持,推翻該省律師公會同樣的歧視控訴。
另類的不公平
值得基督徒留意這些官司的原因是,那些律師公會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TWU法律系畢業生在職時會歧視他人之前,就假定將來TWU畢業生,一定會歧視其他性傾向的人,所以不可以讓他們在某些省份執業。對基督徒來說,這種想法,其實也是一種歧視,他們的行動是另類的不公平。然而,我從電台和電視評論中,多次聽到不少人(當中竟然也有自稱是基督徒的律師)認為,那些律師公會的想法和行為,不算是一種歧視;他們偉論滔滔地辯稱,基督教喜歡排斥其他宗教和信徒,並認為《聖經》的教導是狹窄的世界觀,而且很多基督徒也不能接納與其信仰不同想法的人,所以基督教大學培養出來的學生,就一定有歧視他人的傾向,所以律師公會的見解是對的。
若基督徒將以上類似的論據或觀點,加諸其他宗教或無神論者,一定會被現今自稱「自由派」人士批評,基督徒是不公平的「以偏概全」、帶著歧視眼光去看待其他人。不過,現今那些支持律師公會立場的人,正正就是這種只會控訴基督徒歧視他人,卻看不到自己也帶著有色眼鏡去看基督徒。
教會領袖對策
面對今天這種社會處境,基督徒和教會領袖當有何對策?
我的提議是:基督徒應該在教會裡,著實操練關於這類問題的理性辯論,藉以幫助信徒,在社會上遇到這類問題時,能夠清晰地向其他人表達出信仰立場的觀點;否則,基督徒只會在教會的四面牆範圍內空談,沒有勇氣反駁他人對基督教之錯誤批評(正確的批評我們應該接納),無法在社會上突破世俗社會所施加的壓力。
作為家長的基督徒,應該鼓勵兒女關注某些社會發生的事情,尤其是影響到信仰和結社(包括組織教會)的權利、基督徒辦學和教導學生的權利。
當今基督徒面對加拿大,以至整個世界的,就是世俗人士懂得利用法律,來爭取他們的權利、打擊傳統的道德教導和教育制度,甚至打擊教會對世界的影響力。有見及此,我們應該鼓勵年輕基督徒,也考慮在法律界和政界裡作光作鹽,讓基督徒在職業上發揮其信仰見解,正確地幫助教會和眾多基督徒,知道怎樣理解大家都要面對的社會現狀。
神學院更需要舉辦一些針對這些相關問題的講座,幫助神學生和一般信徒,如何面對種種社會問題,否則很多基督徒可能像上述的所謂基督徒律師那樣,以為不可歧視他人,就等於基督徒所辦的教育機構,不可以堅持信仰的重要立場。《聖經˙箴言》28:5:「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