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做兒媳倆的傭人
我有一個獨子,由我這個單親媽媽一手撫養成人。去年他娶妻,答應跟我一起住。沒想到,一年相處下來根本不行!媳婦懶散,不愛做家務,屢勸不改,本以為有人服侍兒子,我脫身了!現我倒成了他倆的傭人。對一個68歲的人來說,相當吃力,這房子是我的,我沒有理由搬出去,請給我一點建議。 劉太太古小姐:
劉太太:
謝謝來信。雖然時代及環境都在轉變,但希望與成年子女兒媳同住的中國父母,仍大有人在;同住確能彼此關照,滋養親情,全家得享幸福安康,但若事前缺乏溝通和了解,則日後於生活習慣、觀念和家庭文化等方面發生衝突時,彼此便難以體諒和接納。面對妳的挑戰,有以下幾方面供妳考量:
在兒子生命成長的前半階段,妳已曾親身陪伴、關顧和引導,如今該是將重心轉歸到自己身上,好好地規劃自己的晚年生活。妳能醒覺到自己已年屆68,對家務勞累,亦感體力不支,也不想成為兒子和媳婦的免費傭人,是好的醒覺。那麼妳真正想過怎樣充實的生活?曾有哪些尚未達成的夢想?有些甚麼想發展的新知、興趣或參與的社交活動和旅遊等?曾否為身心靈健康、養老費用,甚至是預先醫療護理、資產等作好計劃和安排,鼓勵妳向有關方面諮詢。
不妨嘗試以下步驟:
1)察覺自己對兒媳倆的心態及相處的態度,更新觀念。孝順是兒子對妳的責任,卻不是媳婦必然的義務。妳與兒子除有血緣關係,他打從出生就與妳一起生活,媳婦卻是嫁入家門的陌生人,要彼此融洽生活在一起,雙方都需要學習尊重謙和,才能過渡磨合期。按來信對於「媳婦懶散,不愛做家務,屢勸不改」的描述,看似是以長輩對孩子說教、批評、不滿的表示方式,亦似乎是單對媳婦的要求。不妨想想,誰願一回到家,便看到黑面和聽到嘮叨。
2)察覺到自己的心態和態度後,可選擇調整,邀請兒媳倆作坦誠的溝通,以尊重婉和的語氣與他們傾談,如大家仍想生活在一起,必須正視問題,聆聽和表達彼此的困難、需要、期望,重新釐定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家務及經濟責任上的分擔比重,並建立健康的自由空間和溝通模式,彼此給予對方恰當的時間,共同努力。
3)假若經過雙方努力,仍發覺不適合在一起生活;與其大家閃躲、委屈、賭氣甚至爭吵,讓他們搬出自住,不一定是個壞的選擇,那麼雙方都可享有各自的生活方式、空間,並為自己的生活和人生負責,但並不等於要割斷親情和關係。可考慮搬到靠近的地區,保持彼此的連繫、關懷和支持,如兒媳們需要妳的支助,可在能力和合理的範圍中,並他倆需肩負的責任上協商,從長計議。
來信簡短,只能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議作參考,鼓勵尋找適合的專業輔導,針對實際情況,助你們對問題作全面性的反思、了解和成長方案。
祝願妳與兒媳們都能珍惜親情,讓愛與尊重擺脫枷鎖,活出各自精彩的生命,並在漫長的歲月中,成為彼此的給力者和守護者 。
古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