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鏈鎖緊的愛
愛,該怎樣演繹、怎樣詮釋?一條鐵鏈把兩個人扣住,晝夜不離?烏克蘭有一對情侶,就是這樣把彼此的手鎖緊,合共一百二十三天。二人如連體嬰般生活,不但一同起居作息、吃喝玩樂,連私生活每個細節都完全聯在一起。
這就是愛?與其說這是一幕對愛的實體演繹,不如說這是一場對愛的乖謬詮釋。現代人對愛的認知膚淺失誤,只看外而不看內。把二人連在一起的,從來都不是鐵鏈,皆因看似牢固的鎖鏈實質上最不牢固;低層次的愛,就是用計刻意把二人連在一起,例如這對情侶那條用以鎖緊的鐵鏈,又或者有人用金錢、利益之類那些看不見的鐵鏈。
現代人應從古人身上學習。正是觀今宜鑑古,且看以下這些言簡意賅的佳句:「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元好問道出了情的真義,乃是在於「相許」,在於心的契合。「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李商隱說雖然沒有雙飛之翼,但那心底相連、意念相合的「靈犀」卻更重要。「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秦觀明言久長的愛,毋須鐵鏈鎖個「朝朝暮暮」。
鐵鏈鎖得一時,卻鎖不得一世,是以該對情侶終於剪斷鐵鏈,回復兩個個體。諷刺的是,斷鏈之日,卻是兩人分手之時。原因?老套得很:因瞭解而分手,一齣浮誇的鐵鏈愛情劇於此落幕。問題是,鏈斷人散之後,他們有否認識到愛的真諦?
李鴻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