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道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二年六月
「道可道,非常道。」這「道」是春秋時代老子的核心思想。為甚麼能夠用語言說出來的道,就不是道呢?得先釐清這「道」的概念。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有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道是渾樸狀態,渾然而成,先於天地存在。無聲無形,唯一存在,永不止息,而生天地萬物,所以為天下母。由此看來,道是締造天地萬物的超越者。又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是效法,取法;自然並非大自然,是自然而然,非人力干預而自然如此。所以道法自然是取法道,根本無為而無不為的法則。唐崇榮牧師對此有很好的闡述:他欣賞老子能以受造者身份去思考創造者、無限者、永恆者的存在問題。從基督教立場看,老子的道不是被造者,道是創造者;道不為其他因而存在,是一切存在之因,是自我、自有永有、自己的存在者。因此,道有不為人觀感所認識的特質,所以人說出來的都不是本來面目的道。
道家和基督教的道有相近的地方:一、同是相信有超越界,即先於宇宙萬物存在的本原;二、道家認為任何人都是由道而生,主張人人平等,萬物亦如是。基督教在《聖經•創世記》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因此亦是人人平等。至於不同者:道家將道的重點放在無為而無不為的實踐,而基督教則斬釘截鐵地說:「道就是神。」
梁立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