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法家與法治﹙三﹚
韓非、李斯兩位法家代表人物都是荀子的學生,但荀子被歸入儒家,因他是以仁和禮為核心,兼具法家的精神而已。
荀子是戰國末期趙國人,他的思想集儒道法等先秦百家的大成,但以儒家為主導。他在《非十二子篇》裡對多家學說都有所批評,唯獨對舜禹、孔子、子弓推崇備至。荀子學識淵博,具批判精神,他不僅法先王--凝聚了前人的智慧,也法後王--向「近時」的聖王或可成為王者的理想統治者學習。荀子按當時社會的實際情況,提出了王霸兼施,禮法兼尊,利義並重的主張。他不是全盤接受儒家思想主張,他不同意孔孟認為天有意志,可以主宰萬物,反而吸收了道家的天道自然,認為「天道合而生萬物,陰陽接而變化起」是自然規律,從而有「制天命而用之」, 即利用自然規律服務於人的看法。荀子更提出與儒家前賢性善論相反的性惡論:認為人性「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色焉。」,若「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紛亂理而歸於暴。」所以說人性是惡。如想轉化人性的惡,必須透過聖人的教化,良好法治和刑罰的阻嚇「立君上之勢以臨之,明禮義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就是以道德、政治手段改惡為善。
荀子非常務實,能從人性、道德倫理、經濟、政治等全方位去思考問題,總結出一套治國方略,真不慚為先秦傑出的政治家。
梁立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