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契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三年三月
今曾聽過有人說,在國内某處買了房子作渡假屋,一年回不去兩次,大部分時間都空置著。沒想到,有一天打開門一看,竟發覺房子面積大大「縮水」,原來隔壁人家趁屋主不在,重新拆牆間隔隨意「擴張」,悄悄地「偷走」了屬於别人的地方。
大「偷」小「偷」都是「偷」,總有人蒙受損失。加國近期熾熱的話題—物業詐騙,「偷」的人更加明目張膽,奪去的就是原先業主的房屋業權;其中有騙徒會假冒賣家,另外再安排同黨假扮買家,向銀行申請按揭,如果產權轉讓成功,賣家便可以得著買方的按揭貸款,完成交易後,「冒牌」的買賣雙方隨即消失。
記憶中在香港買樓時,律師叮囑屋契是重要文件,物業買賣及申請按揭均需要查核樓宇正契,一旦遺失或不完整,銀行有權不批出貸款;而申請按揭時,樓契需存放在銀行作抵押,待房貸供滿後業主才可贖回屋契。
突然想起,我們三十多年前買房的屋契在哪裡呢?那份擁有房產的證明文件是怎樣的呢?年日久遠加上記憶力衰退,印象模糊是正常的。即時跟經紀好友查問,他說加拿大的房產證明文件,上面都列有物業的資料、註冊日期和業主的名字等,而且均存放在政府電腦登記資料系統内,就算屋契遺失了,隨時可以在土地註冊處資料檔查閱。此外,購買業權保險也是保障自家房產的做法之一;當然,為求心安還是要找出屋契,好好保管。
李鄭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