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頭露「面」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一二年三月
作為傳媒人,今天總不能以單一媒介與受眾「見面」,臉書、推特、微博等我盡皆使用,不是要結交新朋友,而是務求推廣自己及電視台的形象。我們部份同事更經常把當天晚上要報道的新聞及快將播出的節目,在臉書和推特上廣為發布,呼籲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留意收看。它們的威力不容忽視,轉瞬間可換來數十個「讚」(Like) 或回應留言,收效比付費廣告還要大。
我偶然也會把職場及生活圖片和片段上載,讓更多人知道我在幕前幕後的瑣碎情況,有意無意揭開我的所謂「神秘面紗」。每晚在屏幕亮相,本身已是一份拋頭露面的工作,刻意增加曝光率亦無可厚非。當然,在這些新媒體中,我學懂怎樣保護家人及其他非電視台朋友的私隱,未經同意,絕不會「標貼」(Tag) 他們的頭像,或把與他們的合照「鋪」 (Post) 上去。在網絡世界只表達個人對某些事件的看法,不代表公司或任何人的立場。
不得不承認,我們是乘搭資訊科技「尾班車」的一代,以往靠書信和電話聊天的通訊模式已經過時,加上日常工作繁忙,很多中學和大學時期的校友早已「失散」。可喜的是,「臉書」發揮了尋人的特殊功用,由兩、三個校友發起的「群組」(Group),竟然把關閉多年的母校重新展現,組成了一個有二百多人的加港兩地中學校友會,當中還發現個別傳媒行家,原來也是師兄師姐呢!
梁振森(OMNI電視全國財經新聞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