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戰爭
熾熱的樓市造就了賣家巿場,引發 「 招標戰爭」是必然的結果。促使這類競爭的因素有二:在過去的十年,多倫多房地產業界出現了 「多重意向書」 (multiple offers) 帶來的 「招標戰爭」,相信不少市民都略有所聞,甚至親身經歷過這類 「招標戰爭」。
(一)推動價格持續向上
在公平的地產巿場上,每當新盤(無論是全新或二手樓房)推出時,自然就會吸引到一群有興趣的準買家--也許他們是看中樓房的地點、建築設計或所屬的校網區;只要當中存在著「志在必得」的潛在買家,甘願支付高於標價的價錢,確保能買到他們心儀的房子,那麼最終的售出價就肯定會被推上高位。近一、兩年這種情況更為明顯,特別是一些來自內地的買家,不惜一擲千金,在原本標出的售價上「豪」加五萬、十萬乃等閒事。在這樣「大手筆」爭「柯化」(Offer) 的情形下,加上好地段求過於供,結果推動平均價格持續向上,從而建立了一個新的市場價值,最終賣方便成了市場得益者。
(二)低叫價策略不公平
個人認為,「低叫價」策略可以說是一種「懶惰」的策略。也就是說只要在開盤掛牌時,顯著地調低定價上市,以「筍盤」(超值樓盤)作招徠,對準買家不想坐失良機的心態,於是很容易就會吸引到相當數量、有意競逐的買家。同樣地,有心買房的人也會在「志在必得」的決心下,爭相高價「落柯化」,定意與其他買家作激烈爭競,結果成交價肯定遠高於定價。雖然這種策略並不違法,但個人覺得這做法很不公平,因為它只會熄滅買家的希望,看似可以承受的價格,最後卻變成了遠超乎自己可承擔的價位。真正的買家也得被迫支付超高定價的屋價成交。
選定自可承受價位
以上提說的是多倫多近年樓巿的現象。若有人問我,怎樣處理多重意向書的情況,我認為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徹底清除「拍賣」的
概念。現實是,在提交你的意向書的同時,你是不會知道其他買家的條款,而你需要先明白自己可走動的空間,因為不一定有第二或第三次提交機會,而且不可能因別人提高價格而不斷追隨。在定下意向書及其價格之前,必須挑選及認定哪一個價位是最好和自己可以承受的,那麼,即使成交價高出預算,也不至太「傷」。
購置房屋是一項重大的投資,切要三思,不宜衝動,也要認真計算自己的承受力,包括當中可能面對的風險,更不可抱投機的心態行事;不然,或會出現不可估計,但卻要自己承擔的嚴重後果。
Jacky Chan(地產從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