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
潮流鼓吹同居、試婚。當兩個人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後,發現「火星」老跟「地球」碰撞,根本無法和平共處,很明顯考試過不了關,晉級無望。等到其中一方搬走之後,同居關係宣告結束,從此各行各路、互不相干。表現灑脫的人,視畫上句號的感情,猶如黑板上的粉筆字,輕輕一抹,不留痕跡。
潮流支持離婚。當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的兩個人都認為,彼此相對無言、形同陌路的時候,就說明了夫妻情已斷,勉強無幸福,長痛不如短痛,進行「關係切割」手術最為奏效,離婚乾脆俐落。自此男婚女嫁,聽隨尊便,各自精彩、各自開心。
潮流趨向再婚。當兩個「曾經滄海」的失婚人遇上了,惺惺相惜的同時,或會慨嘆相逢恨晚,愛火迅即重燃,信心恢復後,又再訂婚盟。有人自覺今次找對了人,因而對這段遲來的感情珍之重之,並將委身的愛貫徹到底,二人終能長相廝守、白頭到老。然而,有人進入了第二段婚姻後,發覺還是錯配了,甚至有「一蟹不如一蟹、後者比前者更差勁」之嘆,感情變質後,歷史再重演,又是離婚收場。
即食愛情、快餐婚姻、閃婚閃離......感情事,豈是那麼簡單?事實上,因試婚失敗、婚姻破裂而受情傷、為情死的,大有人在!
縱使有些人譏諷「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傳統婚姻觀,過時落伍、跟不上潮流,但我仍然堅信,婚姻是神聖的、是神所設立的,夫妻相愛要從一而終,因為真正的愛情不會因婚姻而褪色,只會因婚姻而更加閃亮。
李鄭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