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愛心 勉勵行善
2013年完結,世界事情繽紛,雖然好事壞事標準不一,但都交替發生。個別傳媒,會對新聞事件作選擇性處理,把惡事誇張渲染,把善行輕輕帶過,以求刺激受眾觀感。負面新聞不經不覺挑撥起社會上的乖戾凶暴之氣,負面情緒帶來負面能量,影響民心不得安寧。
我們相信,世界本來就是美麗的。上帝造人時,人是純潔良善的。社會乖謬,只是人墮落後罪性流露的結果;然而,人心依舊有善有美有真,這馴良的心一被打開,就能發放正面能量。
本期我們選出了「十佳感動事件」,都是一些毫不轟動,又或絕不起眼的新聞小事,可是,這些小事情,卻如天上小星,或許微細至難以看見,卻能光照夜空,觸動昏暗心靈。類似的事件還有很多;縱然沒有掌聲,好事仍然不斷在我們身旁發生,在紛亂煩雜的世界中,化戾氣為祥和。
莫為善小而不為,莫為惡小而為之;古來賢者的教訓,箇中自有道理。《聖經》亦一再提醒眾人要做好:「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提摩太前書 6:18)又說:「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馬書 12:17)當中的意思,就是希望個人在群體中,能守望相助,「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希伯來書10:24)
好事其實具有感染力,能影響周圍的人。大善本來就是小善的累積。一個人行一個小善,一百個人的善行合起來就成中善,一萬個人的善行就成大善。若我們都能常存行善之心,持之以恆,必能創出奇蹟,改變社會,改變世界。
本報的「十佳感動事件」,只是滄海一粟,還有無數遺珠值得表揚。當然,好人做出感動人心的事,出發點都不是為了回報。然而,《聖經》也說:「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箴言22:9)行善者往往因為做了好事,自我感覺良好,快意滿懷,這已經是一種福氣。耶穌說:「施比受更為有福。」正是這個道理。
小事一樁,即使小如遞上一杯涼水給一個無名小子解渴,都能得到賞賜。或曰:感動事件的發生,未必有傳媒在場或有記者採訪,沒有人知道,又如何得賞賜?不錯,沒有人知道,但神卻知道;「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6:4)這是《聖經》對行善者的應許。
回報、賞賜可能都是不具體的,難以明言是些甚麼;不過,都不重要。感動事件的本質和基礎本來就是這樣。假如你我都能積極做些感動人心的事,並進一步推己及人,我們還怕這社會缺乏正能量麼?
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