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真愛
我父母輩的婚姻屬於盲婚啞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好是歹,聽天由命;更是「謎」樣的結合,二人非到婚後生活在一起,謎底不能揭曉,掀開層層面紗之後,哪怕看到極其討厭的內外真面目,雙方仍需大眼小眼怨對幾十年。這種被逼出來的「天長地久」婚姻關係,不知苦煞了多少夫妻,慶幸還有恩愛一輩子的小撮幸運兒。
自由戀愛出現,婚姻才開始建基在有選擇和平等的基礎上。擇偶主權回歸後,男女都可以自由地與自己心中喜歡的人交往;當感情開花、互相愛慕,且認定對方是相知相愛相守到白頭的對象時,便會進入人生另一階段-完婚成家、生兒育女繁衍後代。
但當自由被濫用,戀愛變成「亂愛」的時候,就出現了時下流行的愛情-腳踏多條船式、伴遊式、網路虛擬式的男女(甚或同性)關係,亂作一團。他們追求的只是開心刺激,玩的是一夜誘情,講的是要有感覺;時間的長短、跟誰在一起都不再重要了,反正「合則來、不合則去」已被解讀成「灑脱」,換伴侣如換新衣,天天不同款式更惹人側目......以短暫快樂換來長久苦痛的年輕人多著呢!
時至今日,愛情已日趨現實,擇偶也有了起步價。在好些女孩眼裡,有房、有車、有錢的單身貴族是首選,房、車皆無、鑽戒欠奉的男人,並非她們那杯茶。擁有萬貫家財就是幸福的保證?其實,有錢無愛的婚姻,只是表面風光,内裡千瘡百孔。不少嫁入豪門的千億少奶奶,最終還是哭著走出那座金堆玉砌的堡壘,卸下華衣鑽飾,做回自由的灰姑娘。到底「錢」愛只是「淺」愛,「心」愛才是「深」愛啊!
李鄭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