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地方基督徒不得使用 ?
溫哥華島上的小城市Nanaimo,其市議會於5月5日取消一個基督徒主辦的大型聚會的租用權;幸得一群基督徒重視公義在社會上彰顯,鍥而不捨地去爭取,終迫使市議會開會推翻5月的決議。
取消基督徒組織的租用權
過去兩個多月,加西卑詩省發生一件事,值得基督徒關注。
在溫哥華島有一個人口只有八萬的小城市Nanaimo,其市議會於5月5日取消一個基督徒主辦的大型聚會的租用權,而且是在聚會舉行前不足一星期才通知主辦組織,不能使用該市政府管理的會議中心,理由是指與該聚會内容有關的美國主辦組織,被市議會認為歧視同性戀人士和「發放仇恨言論」,他們還把美國主辦單位,視為類同尼日利亞那些綁架女童的Boko Haram 恐怖組織。
其實,該美國組織根本沒有仇恨或歧視同性戀人士的用心。雖然他們曾根據聖經教導,評論同性戀問題,但從來不是針對人,而只是以事論事講述這個議題。那次電視即時轉播聚會的主要嘉賓講員,包括曾經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南非主教陶圖(Desmond Tutu),以及美國前第一夫人羅拉布殊(Laura Bush),他們絕對不是歧視同性戀人士的人,又怎樣會發放仇恨同性戀人士的言論呢?
告市府不合理排斥基督徒
當消息傳到關注社會動向的基督徒後,即有6000多人馬上進入一個基督徒組織The Real Bigots/therealbigots.com網站,聯署致電郵到該市政府,並且各人踴躍捐款20、30元,用作聘請一位基督徒律師,控告Nanaimo市政府歧視和不合理排斥基督徒使用所有市民都有權租用的公共設施。
奇怪的是,主流(英語)傳媒完全沒有報道此事。筆者每天留意CBC、CTV、電台和報章的新聞,他們對此事隻字不提。原因可能是他們根本不覺得這是甚麼問題;又或者若真的存在問題,也不值得為有「宗教偏見」的基督徒組織伸張正義(縱使該組織被誣告為一個煽動仇恨的恐怖團體)。
經過約三個多星期的據理力爭,包括數百人直接寫電郵或打電話到該市政府投訴,更有近100人在該政府大樓門口示威抗議,終於迫使市議會在7月初倉促地開會推翻5月的決議,也公開向投訴的基督徒代表道歉,並願意賠償金錢予該基督徒組織。
須重視公義在社會上彰顯
由此可見,決心、毅力和同心合力的重要。那些市議員最初用盡方法,避開基督徒代表的請願,更完全不理會一小群希望直接向他們交涉的教會牧師。市議會多次發出公告,砌詞為5月的決議辯護,甚至在報章上刊登廣告,自圓其說沒有歧視基督徒。但可以肯定地說,若不是基督徒努力反抗不公義的社會行為,那些人絕對不會稱讚該基督徒組織為「一等良民」,反之,他們還會覺得對方是一群懦弱之輩;更不會認為基督徒忍辱負重是甚麼美德,只會以為基督徒知道自己理虧,所以不敢表態而已。這正正反映現今西方民主社會成長的人之意識形態。
願基督徒都秉承上帝的教導,箴言15:9:「......追求公義的,為他所喜愛。」詩篇11:7:「因為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正直人必得見他的面。」重視公義在社會上得到彰顯。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