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偶再婚是否太寡情?
太太因病去世已兩年、終年65歲,我悲慟不已,很長時間仍鬱鬱不樂,甚至無法入睡,也無食慾。最近有朋友給我介紹一名喪偶的女人,希望我們可以發展成密友,甚至結合。在感情上我需要伴侶,可是心理上我接受不來。我和妻子結婚超過40年,再婚的話是否太寡情? 孫彌
孫彌先生:
謝謝來信。共度超過40年的夫妻生活,雖然已成生死兩隔,又豈易忘懷。「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宋詞人蘇軾這首憶亡妻的《江城子》,已成了千古悼詞之絕作;其情之深、其傷之痛,刻劃入微、觸動神傷。故不難體會你悼亡妻的情傷,重尋無覓處之悲涼。友人善意的建議,以發展新感情,甚至是再婚,又是否能消解你亡妻之痛,則宜作多方探究,以下幾方面供你思量:
(一)哀傷有時,復原有時。人生於世,生命的境況在「常規」中更替,並無時無刻地變幻。因為在創造者的掌管下,「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尋找有時,失落有時......」(聖經)故沒有任何事務或情感,適用於所有的時候和情況。卻需我們對自我身、心、靈有所認知和洞察,對世情變遷有所參透,能經事而長智,累積人生智慧,以作適切的回應,就如每個人都會經歷到喪失摯親的哀傷。當事人會經歷到震驚、否認、憤怒、憂鬱、內疚、接納等等情緒反應,而這些情緒反應,亦如坐過山車一樣高低起伏,直到當事人能真正面對和接納摯愛死亡的事實,願意放手已故的親人,接受安慰,讓生死相安。喪親者必須經歷這樣的一個哀傷歷程,才能讓自己邁向復原;時間長短亦因人及狀況而各異。重要者是必須敏銳自己內心的情緒,善待自己的哀慟,容許自己悲傷,若發覺哀傷時間過長,且影響日常生活、工作、人際、健康及靈性,為免憂鬱嚴重化,務必及早尋找哀傷輔導。
(二)解開喪偶者再婚的迷思。人們對喪偶者再婚,多存似是而非的想法;有以為只要再找個伴,就可消除哀傷及寂寞,卻對悲傷歷程欠缺認識,由哀傷到復原,乃是需時的過程,沒有捷徑,否則只會雪上加霜,圖增痛苦和傷害,對新配偶亦不公平。你能察覺自己感情上的需要,但心理上卻未準備好,是值得欣慰的事。另亦有人認為,物色對象再婚,就等於對死去配偶忘情負義,有些當事人因而被內疚或自責所困,認為自己不值得再擁有快樂,只有選擇孤獨終老的份兒。你不就有這樣的想法嗎?無論是喪偶者以及他/她周遭的親友,都必須瞭解事實的真相,就是喪偶後由悲傷到復原,需要時間過渡的療程,不能催促,必須正視悲傷。作為周遭的朋友,更須敏察當事人的需要,小心自己的態度及建議,切勿好心做壞事。至於喪偶者日後再婚與否,則由當事人按自己的情感需要作出選擇。重要者是他/她是否完成哀傷歷程,身心靈是否健康復原,準備好迎接新的關係,且能有智慧地物色合適的對象,除了在性格及人生觀匹配外,還需各自整理好自己的過去,更需於實際生活上,如財務、責任、健康、家人關係等方面有坦誠的溝通和共識,並且能尊重及容許彼此有自己所珍惜的過去、緬懷的空間。再婚亦不等於不再愛已故配偶或忘懷過去的一切,因為真愛並不排斥過去,而是融貫生命、延展未來。當然引入婚前輔導不失為智慧的抉擇。
(三)激活生命、另闢洞天。山高則水長、愛深則情長;喪失摯愛而悲慟,只因有愛,但卻要悲而不傷;反之,宜化悲傷為生命的感悟,重新認識自己、觸摸自己的情感、突破思想的桎梏,為自己的性格添品質,為生命添色彩,為生活添情趣。其實,死亡本來就是生命的一部分,能擁有超過40年的夫妻情,又值得你為此而哀慟和回憶,實是你人生的幸福。相信你能以正面的人生觀和新的生活,告別你的傷悲和遺憾,讓自己成為更有內涵的人,同時能經歷創造者的慈愛和安慰,重拾生命的光彩,開創別有洞天的新生。
古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