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法援無法滿足需求?
上月,看到一則極感興趣的新聞片段:一群身穿黑衣的律師站在法院門外抗議。律師一向予人職業高尚、收入豐厚的形象,很少作出抗議行動。在深入瞭解新聞的背景後,想與大家談談卑詩法律援助,是否無法滿足需求的問題。
抗議省府對法援撥款不足
參與遊行的一群卑詩省律師,一向都有份接受來自卑詩法援協會轉介的個案,意味在他們的客戶中,有一群收入較少、面對訴訟而沒有經濟能力去聘請律師的卑詩省民。一般申請法援的人士,月薪必須少於1480元,並要提交資料供法援協會評估;合乎資格者,則可由協會出資(有關資金來自卑詩省及聯邦政府的撥款),作為與訟人的法律費用。這類訴訟很可能是一些家庭暴力事件,或涉及刑事法的與訟人。這次律師群的抗議,矛頭直指卑詩省政府對法援的撥款嚴重不足;這批律師還聲明,將拒絶接受法援協會轉介個案一個月,但如果抗議不獲處理,由10月開始,每月首星期再拒接案件,直至問題解決為止。
撥款未隨現實環境作修訂
到底卑詩省對法律援助服務的撥款有多少?根據卑詩司法廳長蘇安彤透露,今年撥款為7450萬元,較去年多出200萬元。到底這數額孰多孰少?按照加拿大統計局數據,卑詩省2012年人均法援撥款為13.51元,全國平均值為17.12元,安省為21.08元。跟以往比較又如何?2000年,卑詩人均法援撥款為18.40元,全國平均值為13.48元,安省為16.91元。看了數據,相信大部分人會認同,卑詩法援撥款確實未隨通脹或人口增長作出修訂。
不過,卑詩法援撥款減少,是否與合乎審批的案件數目下降有關?根據抗議的律師表示,其實他們是在法援協會表明撥款不足的情況下,拒絕了不少合乎條件的案件(保守估計,三宗之中就要拒絕兩宗),因此,上述合乎審批案件減少的假設,並不成立。
大家可會提出另一個假設?由於卑詩省財政赤字龐大,只能夠削減一些非必要的開支。卑詩在2002年錄得赤字逾20億元、2003年降至10億元、2004年度開始有盈餘;2007年升至40億元,其後再度減少,2012年赤字為25億元,2013年降至10億元。從上述數據來看,卑詩省可能是在2002年出現赤字後,開始減少法援撥款,到了有盈餘時候,卻沒有相應提高撥款,直至近年才再度增加。
律師不滿卑詩省政府食言
引起今次律師不滿的另一原因,是卑詩省政府食言。上世紀九十年代,卑詩省提出律師向客戶收取的費用,同樣須繳付省稅,但省政府當時表示,徵稅有助提高法援質素。去年,卑詩省律師繳付的省稅金額高達1.44億元,但是法援撥款只有7450萬元,明顯沒有把全數款額用作法援開支,因而引發抗議行動。不過,蘇安彤表示,省政府當年未承諾,將相關稅額全數用作法援開支,而是納入一般收入;有關稅收與提高法援開支掛鉤,只是一個概念,所以不存在食言問題。相信省稅作為一般收入,確實很難與法援撥款掛鉤。
不過,經過瞭解上述背景資料,加上卑詩省上月公布,2014年度財政盈餘有3.53億元,較原先估計多2億元,律師要求對卑詩省政府的法援撥款訴求,只是回到2002年的9200萬元水平,為社會上低收入人士,提供更佳的法律保障。倘若卑詩省政府為此作出民意調查,瞭解公眾的看法,可能會得出普遍支持的數據。
陳華雄(加拿大溫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