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也要自由 ?
一個多月前,管理溫哥華所有公園的董事局通過決議,以後不准在其管轄的水族館,繁殖體型龐大的鯨魚類動物,包括海豚。
動物維權人士施壓
這次決議,其實是因為過往一年,有動物維權人士不斷向市政府公園局施加壓力,認為不應該將海洋哺乳動物困於小小的範圍之內,要求將牠們釋放回大自然。今年5月,他們曾聚集在溫哥華水族館外,進行示威抗議,聲言反對溫哥華水族館繼續飼養海豚和鯨魚。這是動物維權人士在全球大約21個國家,舉行名為"Empty the Tank"的同類示威活動之一。
他們認為,把這些魚類困在水族館等同虐待,令牠們受苦,就算水族館的出發點是善良的,也改變不了牠們因被囚禁而受苦的事實。示威者希望國民在購票入場看鯨魚表演之前,應該三思。
人畜不同自由有別
筆者認為:人們對動物有憐憫之心,體會牠們失去自由而加以幫助,肯定是美好的事。惻隱之心,向來是華人所尊崇的。不過,若根據動物維權人士那樣的思維,我們所飼養的家畜,如貓和狗,豈非也應該同樣放回大自然嗎?請問動物維權人士,願意放棄你們的貓或狗嗎 ?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人類和其他動物(包括家畜和野生動物)雖然同樣是上帝所造,但卻不完全等同。創世記第一、二章和傳道書第三章均指出,人是高於其他動物的,因為只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縱使人畜都同樣會死亡,但正如傳道書3:21所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人類的靈魂可以高升,而其他動物卻不會。人所認為的自由不能完全對號入座,認為魚類也需要同樣的自由 !
非憂天的過度聯想
根據過往20年的歷史,其管理人員已不再從海洋捕捉鯨魚放進水族館,而是收養一些在海岸被發現受傷的,然後致力在水族館繁殖後代。這些在水族館繁殖生長的後代若被放回海洋,極大可能是不足應付海洋那種「弱肉強食」的自然生態而死亡。
盼望動物維權人士不要矯枉過正,無止境地擴張他們那種理想,否則,不但將來兒童沒有機會在動物園中認識各樣的動物,人們也不能用動物作醫學研究,更可能有一天,我們在馬路上撞死一隻麻雀、家禽、貓、狗等都要受罰,甚或被動物的主人控告刑事罪行。
不要以為這是筆者「杞人憂天」的過度聯想,40年前有誰會想到,同性戀在今天的「自由世界」裡,可以這樣被廣泛接納呢 ?
盧維溢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