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扭曲的言論自由
一月初法國巴黎發生恐怖襲擊血案,三名蒙面槍手闖入諷刺雜誌《查理周刊》總部,以重型槍械射殺正在開會的編採人員,兇徒離開時更與警員駁火,事件中有十二人被殺,多人受傷。死者包括兩名警員及雜誌社總編輯、記者及漫畫家等工作人員。事件引起全球憤怒,包括加拿大總理哈珀在內的西方主要國家領袖均發表聲明,譴責暴行。另外,世界各大城市亦出現數以萬計民眾參加的示威。不少示威者把本次事件與言論自由掛鈎,他們把表達對《查理周刊》的支持,視為捍衛言論自由,因為兇徒極有可能是為了報復該雜誌,長期刊登羞辱回教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畫。
然而,在眾多譴責暴行聲中,亦有人對該份諷刺漫畫雜誌作出批評,當中包括美國天主教團體和英國的時事評論人員。美國天主教聯盟在他們以「回教徒憤怒有理」為題的聲明中指出,這份雜誌長期詆毀世界各大宗教,已遠遠逾越了單純的譏嘲。他們醜化修女、教宗,甚至穆罕默德,實在是赤裸裸地對其他宗教作出挑釁,這已經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範圍。聲明說,他們必須毫不含糊地指責殺人,無論這羞辱多麼過火,殺人肯定是不對的,但他們也不應包容那些激起此暴力反應的行徑。
我同意這樣的觀點。殺戮暴行不能容忍,必須嚴厲譴責,但言論自由並不等於「為所欲為」,並不能成為肆意羞辱、調戲、嘲弄他人的藉口。每一個人都可享有言論自由,同時亦擁有被他人尊重的基本權利。當你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並不能侵犯他人獲得被尊重的基本權利,否則就是誹謗,就是侵權。
新聞界的朋友們,請遵守專業操守,不要扭曲言論自由。要懂得尊重他人,才能獲得他人的尊重。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