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在法國啟蒙運動時期,著名思想家伏爾泰(Voltaire)曾講過這樣的話:「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名言成了奉行言論自由者的盾牌。言論自由,究竟有沒有底線和界限呢?不同時代、文化或宗教信仰,對言論自由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定義,也預設了不同的底線。就以基督教為例,聖經中在《出埃及記》和《申命記》內的「十誡」就清楚吩咐:「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另外,《以弗所書》也清楚告訴信徒﹕「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這些誡命和吩咐是要求信徒遵守的,至於非信徒妄稱上帝的名,信徒不但無權禁止,也絕不能取代上帝的位置,擅自向非信徒施行審判或刑罰。
從前很多影視劇集,每每以神父、牧師作為取笑對象,原因是昔日從事演藝劇務工作的基督徒很少,而觀眾群中信徒也不多,所以神職教士就成了被戲弄的對象;近年這類笑料題材已較少見,原因是多了基督徒參與影視演出和劇本創作,同時也多了基督徒觀眾。在彼此尊重下,取笑他人的宗教信仰自然得不到支持,且很易引來觀眾投訴,也惹來麻煩。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最近表示,他雖然支持言論自由,但創作人若然「得罪」他人的親屬和信仰,難免會招致對方「反擊」,甚至引發不幸事件。我反對動武,因為訴諸暴力絕不能解決問題,只會導致更多仇恨和傷害。作為文字工作者,我明白自由抒發己見十分重要,也體會到「創作」有時或會「踩界」(越過界線),因為不想一直困在「墨守成規、了無新意」的舊框框內;然而,我覺得言論自由的底線,不是要界定發表的內容,而在乎態度如何,究竟有否以「彼此尊重」的原則出發?我尊重言論自由,但更需要大家在互相尊重的大前提下發言。
梁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