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導主任
訓導主任通常專門用以對付那些不聽話的學生,手執鞭子、磨拳擦掌,總之要讓愛搗蛋的同學聞風喪膽。大學畢業後,我找到第一份工作-在九龍塘一家私立中學任教。見工時說明,由我負責教授初中中文和高中中史,誰知開學前一周,校方來電說,中六班西史老師缺人,希望我可以兼教,突然間,變成了臨時「內」勞,反正能夠多掙點錢,答應也無妨。
這間私立中學是當年頗出名的「飛仔竇」(小流氓集中地),校風不佳。開學前,聽聞訓導主任曾是警察部「雜差」,是惹事生非學生眼中的剋星,他不但有辦法掌握學生的一舉一動,而且對付這類不良學生頗有一手。
這位訓導主任的做事作風,十足像在雜差房盤問疑犯一樣。開學不久,有幸目睹他在訓導處對付「惹事」學生的威勢,訓斥並用,更見他當眾高聲吆喝(大有「聲震屋瓦」效果),用詞粗俗、不留情面,似非要把犯事者罵個狗血淋頭,甚至弄至他們淚如雨下,但仍不肯罷休。看到這情景後,心裡一直嘀咕不憤,並對這種訓導手法十分反感,預設對方有錯,並以勢壓人,逼使他們公開認錯為止。這樣的光罵不教,已墮進了「反教育」陷阱:口服心不服,輔導工作的果效只會弄巧反拙。後來,側聞訓導主任偶爾還會對受罰者「動粗」,而同校有老師覺得,校方採用「雜差」方式來治理「飛仔竇」的疑難雜症,純屬「一物降一物」的策略,旨在震懾「操行零分」的學生,勿在校園搞事,好叫學校得以持續經營下去。說到底,這跟一盤學店式生意有何分別?
我的第一份私校教師合約,到翌年七月底滿期,我又得另尋覓新職;然而,在過往十個月確令我眼界大開,教育年輕人真是任重而道遠,既管又要教,不易為也。
何良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