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宜小心處理
中國人很少於在生時談論遺產分配的問題,相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都不願意觸及死亡,亦不願意提及或透露個人財產,以免影響家人之間的和諧關係。其實,遺產計劃是人生理財計劃的重要一環,宜審慎處理。
財產平均分配並非妥善
不少人會預立平安紙(或稱遺囑),但許多時候卻會留待自己離世後,才讓後人從遺囑中知道遺產分配的安排。立遺囑者當然是按自己對遺產承繼人的瞭解、家庭的情況,以及自己的意願來作出分配,並期望所有承繼人尊重其遺願,但卻往往因為跟遺產承繼人缺乏溝通,而引致家庭不和。
我的一位朋友,在老父離世後才發現,遺囑中除了子女各人獲分配得遺產外,原來長子所出的長孫亦佔一份,而其他孫兒則不得分毫,令子女覺得老父偏愛長子,甚至懷疑長兄在老父訂立遺囑時,左右他的意願;自此,各子女因而不相往來,可惜老父已不能在他們中間解釋及化解他們的誤會。很多人都以為,將所有財產平均分配,理應是最簡單又公平的處理方法;不過,如果不瞭解加拿大對遺產稅務處理的細則及條例,同樣可能會帶來麻煩。例如:父親有兩個市值相若的投資儲蓄賬戶,一為RRSP,一為一般非註冊(non-registered)投資賬戶;為了容易又公平地處理,於是父親將RRSP的受益人指定為大兒子,而註冊投資賬戶的承繼人指定為小兒子;然而,到父親離世時,他的非註冊投資賬戶內的儲蓄,就會成為遺產的一部份;大兒子因為是RRSP的指定受益人,投資公司會立時將所有的儲蓄發放給他,而RRSP的儲蓄價值會成為父親離世當年的個人收入,需要課稅,稅款則由他的遺產承擔,因此小兒子最後只能得到註冊投資賬戶的儲蓄扣除稅款後的餘額。
小心處理確保家庭和諧
有時候,因為某些個別的特殊情況,平均分配遺產並不能達到立遺囑者的意願。例如:老父其中一名女兒為照顧自己而放棄工作,為了彌補女兒的收入損失,故希望從他的遺產中多給她一份。最理想的處理方法,當然是老父坦誠與其他子女分享他的意願,讓他們瞭解並尊重他的想法;但假若不能以此方法處理,另一種方案就是利用已有或新購買的人壽保險,或將部份
資產轉移到保險公司提供的隔離基金(segregated fund)中,並指定女兒為保險或投資的受益人。這樣,到他離世後,保險公司就會將保險金或隔離基金的儲蓄,直接發放給這個女兒,而該筆款項無須成為遺產的一部份,亦無須經過遺產認證,因此除了老父、女兒及保險公司外,沒有人知道它的存在,而其他的遺產亦可按其意願分配給其他受益人。
遺產計劃是人生理財計劃的重要一環,宜小心恰當處理,除了讓個人的遺願得以完成外,也能確保家庭和諧;然而,各人的家庭情況都有所不同,必須仔細瞭解各種處理方法的利弊,然後作出最適切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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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駒(專業保險投資從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