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
有人說:「打者愛也」。情侶「耍花槍」(裝模作樣)的打情罵俏,當然無傷大雅,但如果換上是「打者恨也」的時候,「打」就可能變成一種洩憤的虐待、暴力的行為,這些失去理性的粗暴舉動,肯定對被殘害者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當年,得知阿青被回港娶妻的美國僑胞看中,當上「過埠新娘」嫁到波士頓去,身邊好友都替她高興,衷心道賀、送上祝福,滿以為「灰姑娘」從此脫貧、展開新生。不料,婚後不到半年,壞消息傳來,她在來信中一字一淚的大吐苦水,原來問題源自生性多疑的丈夫,他深怕這個美麗的妻子會紅杏出牆、背叛自己,所以對她管制甚嚴,不讓她跟外界接觸,天天坐牢似的被困家中。開始時,阿青默默忍受,因為知道自己在這個人地生疏的地方,根本無獨立自理的條件;到了忍無可忍的一天,她鼓起勇氣要求丈夫還她「自由」,此言一出,竟然大大觸動對方的神經,從此,猙獰的面目就暴露出來了。阿青形容自己是丈夫的「人肉沙包」,遭拳打腳踢乃等閒事;直到被皮鞭抽打、皮破血流之後,她終於驚醒過來,恐怕遲早會被虐打至死,於是冒險逃走,報警求助。她說,寧可失去居留身份、失去供養她的男人,也要保住自己的性命。
家暴,每天都在不同的角落發生,受害人絕不能坐以待斃,阿青的決定和行動是明智的。
李鄭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