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百萬資產卻活得窮
近百萬家庭淨資產
最近透過介紹,接觸到一對年長夫婦-張先生、張太太。張先生今年63歲,仍在工作,每月約賺2000元;張太太年紀稍長,已開始領取政府退休金(CPP)及老年保障金(OAS),每月合共取得1400元。每月三千多元的收入雖然不算很可觀,但在無須承擔或支援父母子女經濟的情形下,對很多退休人士而言,應可應付日常的生活支出;然而,對張先生夫婦最大的挑戰是,尚有未清還的25萬元房屋貸款,以及合共5萬元的個人信貸及信用卡欠款。他們每月的收入,用以支付房屋供款及債務還款後,便所餘無幾,僅僅足夠應付食物及家居支出,沒有餘錢作娛樂消閒。因此,縱使他們所住的房子估值超過120萬元,扣除債務後,家庭淨資產差不多有100萬,但他們卻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生活得似一個百萬富翁。
賣掉房子清還欠款
其實,要解決張先生夫婦的問題,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賣掉房子,清還欠款;假設餘下90萬元,以35至40萬元購買較小的公寓,以餘下的錢作投資賺取收入。這樣,張先生夫婦不單不用活在欠債的壓力下,他們的可運用收入亦立時倍增,生活質素得到大大改善。
然而,很多時候最合理的方案,不一定被理所當然地接納。張先生夫婦有兩個原因,令他們不能立時接受這個方案︰首先,他們不願意放棄這個(他們相信仍會)一直增值的房產;其次,他們堅持不會習慣生活在細小的居住空間。就如很多人生的抉擇一樣,往往取決於情感因素過於理性分析-即使他們清楚知道,當家主失去工作的那天,便無法繼續負擔房屋供款。
生命比財富更重要
「你們希望過一個怎樣質素的退休生活?」這個問題,立時讓他們從另一個角度,認清他們的生命優先次序。不錯,他們擁有接近百萬的資產,但同時卻是這筆資產令他們緊絀地生活,是一種「財富幻覺」,他們富有,卻同時活得貧窮。唯有當他們認清,提供具質素的生活,是他們擁有財產的目的時,他們方能從一個新的角度,去作出截然不同的新計劃,讓他們可以享受生命。
耶穌提醒祂的跟隨者︰「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切勿將追求財富當成生命目標,因為生命比財富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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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駒(專業保險投資從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