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逐客令
最近,美國白宮發言人桑德斯到一間名為「紅母雞」(Red Hen)的餐廳用膳時,遭餐廳的其中一名店主,「禮貌」地要求她離開,理由是她替美國總統特朗普工作。事件引起軒然大波,也引發政界、傳媒和網民熱議。有共和黨議員更發起示威,在該餐廳外抗議,擾攘一番,導致餐廳有差不多兩星期都無法正常營業,日前才重新開門,但必須預先訂位。
早前,美國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在一間墨西哥餐廳工作午餐時,有示威者闖進餐廳,並且在她旁邊滋擾,尼爾森被迫中途離開。話說這間「紅母雞」餐廳,原來是一間支持同性戀的食肆,也聘用一些同性戀者為侍應生。當然,桑德斯遭餐廳「請走」,未必與同性戀價值觀有關,但店內的同性戀僱員,和美國的同性戀社區就大力「表揚」餐廳東主的做法。
這又是否存在「雙重標準」呢?一個不支持同性戀的基督徒餅店東主,拒絕為同性戀伴侶做「結婚」蛋糕,卻被指不夠「包容」甚至違法,要面對法律挑戰。在桑德斯被「下逐客令」的事件中,他們卻認為是「天公地道」的事情。
有一種感覺,就是歐美社會的左翼思維,已經到了「唯我獨尊」的地步了,假如你不支持同性戀、墮胎及非法移民湧入,你就不夠「包容」,沒有「愛心」,必須予以「譴責」,「必須」被驅趕離場,民主自由哪裡去了?
梁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