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投資?還是付清房貸?
投資與還房貸間的對錯
相信很多人都面對過,或被友人問過這一條問題:儲蓄投資,還是付清房貸?若從邏輯思維出發,這裡就有一個最明顯不過的答案:假如用來投資的本金預期能賺取的回報高於房屋貸款的利率,那自然應該將錢作投資,否則就應該用它來償還貸款。但我們每每都會遇到「我明白,但是......的回覆;這『但是』背後的原因,往往隱藏著個人經驗而對事情建構的觀點,例如一個人曾經經歷家人因為經濟困難而失去房屋,所以,將所有房屋貸款清還,會為他個人帶來最大的安全感,這比起賺取投資回報更為重要。因此,選擇儲蓄投資抑或償還房貸並不存在對與錯的問題,關鍵在於它能否為我們達到目標,與我們的個人價值觀保持一致。
選擇儲蓄投資較為明智
雖然選擇投資與償還房屋貸款之間沒有對與錯,但有一些情況下還是選擇儲蓄投資,比償還貸款明智。
有些機構為了增加員工歸屬感,提供配對供款儲蓄的員工福利。例如相等於薪金5%的一對一退休儲蓄供款計劃,這等於在沒有更改工作條款下5%的加薪,如果因為要償還房屋貸款而不參與計劃的話,就等於放棄加薪機會,相信不會有很多人會願意這樣。
對於有孩子的人來說,儲蓄教育基金幾乎是每個家長必然的目標。加拿大政府為每個孩子的註冊教育儲蓄計劃(RESP)提供等於供款20%,最高至$7,200的儲蓄補助金(CESG),但規定每年只會發放最多$1,000的補助,並且只會在計劃中的受益人17歲或以前發放。假如家長等到還清貸款,到孩子14歲時才為他儲蓄RESP,那他最多只能得到政府發放$4,000的補助金,白白錯過了其餘$3,200的免費教育經費。
為貸款及每月還款設限
想要盡快清還房屋貸款的人,其實也不一定需要放棄個人的儲蓄投資,從個人的財務預算入手,檢視有哪些不必要或可減省的開支,將騰出的資金用作儲蓄投資之用。對於正在計劃貸款的人,應以考慮到個人生活及其他儲蓄目標,為自己的貸款及每月還款設限,而非以貸款機構批出的貸款額為唯一依據。
《聖經•箴言》22章7節說:「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少一元用來償還欠債,等於多一元可以用在個人的儲蓄或對別人施予的事上,為自己減輕生活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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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駒(專業保險投資從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