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睦同居
讀到一則小新聞,一對來自中國的夫婦,新居入伙不久,就與鄰居因圍欄問題而起爭執,被法庭裁定賠償鄰居幾千元。他們不服裁決,上訴高等法院,事件有待解決。
舉凡爭執事端,總是公與婆各有其理,外人難以置評,特別是處身多元文化社會,大家來自五湖四海,思想文化背景各異,道理更不易說得分明,是非界線如何劃分?尤幸我們曉得真理來自《聖經》,那是一切標準的總綱。《聖經》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相處要善要美,秘訣就在於「和睦同居」。正是遠親不如近鄰,維繫近鄰關係,就只有這四字要訣:「和睦同居」。
多年前,鄰居要求我把我這邊的松樹砍矮,因為她嫌松針掉到她那邊去,費用由我負擔。我一千一萬個不願意,皆因這些松樹栽種有年,遮陰又美麗。不過,我最後還是忍痛付費,遂她所願。誰知有一天,駕車回家,赫然見到鄰居蹲在我前園草地上。走近一看,原來是蹲坐著為我們拔去蒲公英等雜草。鄰居是退休人士,她為自己的草地除雜草,卻不忘惠及近鄰。「你是我的好鄰居嘛!」她說。
原來在「和睦同居」之下,並沒有吃虧與受惠的界線。鄰居為我除草的那定格畫面,實實在在的說明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弟兄和睦同居的守則是要斬釘截鐵地奉行的,這箇中道理深奧嗎?半點也不!
李鴻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