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元宇宙」
「元宇宙」可以被視為一個實體互聯網,你不再是坐在電腦前看,而是通過戴上VR或AR眼鏡和耳筒,變成虛擬「化身」(Avatar)進入網絡世界中去活動;假如你需要做手部動作,也可能需要戴上特製的手套或腕套。你可以在元宇宙中走動,就像在現實世界中一樣 ,你也可以與人在同一個地方互動,即使他們身處地球的另一端。
「元宇宙」“Metaverse” 一詞最早在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1992年的小說《雪崩》(Snow Crash)中出現。在這本書中,“metaverse”代表了一個親臨其境的虛擬世界,主角在日間是個薄餅速遞員,但在虛擬空間中則成為一流的黑客,兼且武功高強,擁有摧毀和挽救世界的能力。前詞 “meta” 來自希臘語,意思是「超越」,而 “verse” 指的是「宇宙」,所以元宇宙可以解釋為超脫現實的宇宙。
理論上,登入元宇宙就像上網一樣,沒有一間公司可以擁有整個元宇宙,就像互聯網一樣,但大企業可能試圖壟斷一些業務範疇,就像現時購物巨頭Amazon、社交平台Facebook般。
事實上,不少公司早已開創了類似元宇宙使用經驗的產品,就以美國電子遊戲商Epic Games《堡壘之夜》(Fortnite)為例,玩家可以使用個人化身,在這款網上射擊遊戲中,與其他玩家戰鬥和互動,並以虛擬貨幣購買裝備。近年來,《堡壘之夜》遊戲擴大內容,在虛擬世界裡舉辦演唱會、品牌活動等,令用家的體驗更多元化。
另一款名為Roblox的遊戲亦是一個平台,上面有各種開發者創建的遊戲,玩家進入這個生態系統,就可以跟其他人在這個虛擬世界中互動。
元宇宙的經驗也可以在「第二人生」(Second Life)中找到,這是林登實驗室(Linden Lab)在近20年前開發的一個在線社交平台,人們在這裡利用自己的化身(數碼代表),與他人社交。在這個虛擬空間中,用戶可以購物、建立資產來豐富自己的虛擬生活。
雖然元宇宙的概念早已出現,但隨著電腦演算能力的增強,互聯網速度的加快,虛擬現實遊戲的迅速發展,令人相信元宇宙的技術漸趨成熟,有可能應用在遊戲以外的現實生活;而大流行疫症的出現,讓人加快體會到網絡交流的重要性,財雄勢大的大型科技公司對元宇宙展現濃厚興趣,直接帶動了這項技術的發展。
陳筱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