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錢包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二年五月
香港政府再發放消費券來提振疫下的經濟,市民需要使用電子支付(e-payment)方式來領取並使用,絕大部分市民都已懂得如何使用這些電子支付平台。這個新世代,電子交易已成為生活習慣的一部分,在超市購物,有顧客漸漸使用手機內搭載的信用卡來結賬。從前要刷卡或插卡,現在只要拍卡或拍手機就可以了。
除了電子支付平台,商鋪食肆也經常張貼二維碼(QR Code),讓顧客掃描,讀取商業資訊、優惠或菜單。當使用這些電子支付平台或掃二維碼時,大家總覺得非常方便快捷,卻從不思考個人私隱和資料外洩危機。提醒大家,在店鋪內掃描二維碼時,最好看清楚二維碼是否該商店原裝印刷出來,還是在上面加貼上去的。如果是後者,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在店員不察覺下,貼上去的偽裝二維碼,然後在附近盜取其他顧客的資料。
近日看到一則消息,說荷蘭一名男子在左手皮下植入微晶片,直接用自己的手在讀取器上掃一掃,就完成交易,無須使用任何有「近場通訊」(NFC)技術的交易卡或手機。其實,這則消息不算新聞,因早於1998年,已開始在人體植入類似的微晶片。看到這裡,突然聯想起一節經文,實在太恐怖了!「他又叫眾人,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做買賣。」(啟示錄十三章十六至十七節)
梁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