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三年九月
當年朋友計劃購置房子,經多番視察後,對四周環境和室內裝修都十分滿意,但因門牌是「四」( 諧音「死」) 號而猶疑不決,按理這對新潮夫婦不會如此迷信吧!原來他們的顧慮是:「恐怕將來出售房子時,買家會介意。」噢!怎麼未結婚就想到離婚呢?還未買入就考慮賣出?在現實生活裡,對婚姻有這樣想法的人,比比皆是。
問一名年輕女孩:「幹麼跟男朋友拍拖多年,還不結婚呢?」她說:「結了婚又要離婚,太麻煩了!同居最好,合則來不合則去,相處不下去的時候,拉著行李就可以走了,乾淨俐落,互不相欠,多好!」今天不知多少人都在奉行這種似是而非的做法,他們不相信有「天長地久」、「一生一世」的婚姻神話,所以選擇同居而不肯正式註冊結婚的人越來越多,他們覺得這樣做,可省去離婚時要處理的繁瑣問題。
有人說,不怕「離婚」的人就可以結婚。其實,沒有人結婚是為了要離婚的,可惜到了有一天,因為他在外頭包養小三;因為激情不再,彼此之間沒有了愛;因為終於發現他是火星、自己是地球,隨時撞擊,真的走不下去了……今日的時尚、虛榮、矯飾、世俗誘惑,已嚴重扭曲婚姻本身的神聖概念,但當明白到神配合的,夫妻都不能輕言分開時,就必須竭力找尋破冰的方法;當然,要經營好一段婚姻並非易事,夫婦倆需要不斷磨練,終生學習。
李鄭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