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遺產迷思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釐清遺產迷思
釐清遺產迷思
嬰兒潮一代漸漸老去,加拿大正面臨史上最大規模的財富傳承,金額估計約1兆加元,但許多家庭對遺產規劃和安排仍然缺乏準備。BNN Bloomberg在9月報道了一項調查結果,其中只有大約四分之一的受訪者(1,021名18歲以上人士)表示,自己已經制定了完整的遺囑或遺產計劃;而對很多華人來說,討論遺囑和安排身後事更屬禁忌話題,當中又包含了不少似是而非的迷思。
迷思1:安排處理遺產事宜,拖得一時則一時
特許會計師羅應祥見過不少華人對處理身後事一拖再拖,最後錯過時機,浪費人力物力。「我接觸的一些華人,對談及身後事都有點忌諱,向他們提到遺囑安排時,也是拖得一時則一時。我亦見過有些情況是很可惜的,之前不去做遺囑,但到了想做或需要做的時候,可能為時已晚。最簡單就是遺囑或者POA授權書 (Power of Attorney) 這類的法律文件,均需要有一定的心智能力才可以做得到,可惜很多時去到有需要時,身體狀況未必可以處理;結果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後人要去承辦遺產的時候,不單在時間和金錢上耗費更多,法律步驟也因此而繁複了,後人也可能不清楚逝者的意願是甚麼。」
迷思2:「我無兒無女,不用立遺囑,死了就讓政府處理好了。」
坊間有一個看法,認為自己沒有後人,所以就不用立遺囑。羅應祥有這樣的回應:「第一、你讓政府處理,政府未必知道你的意願。立了遺囑,選擇可以信靠的執行人,整個過程都會更順暢,只需要做所謂的遺囑認證(probate);相反,沒有遺囑的話,首先就要找一個執行人,然後再向法庭申請及要求批准,結果,浪費的時間、人力、物力都會更多。」第二方面,羅應祥更相信就算自己沒有兒女,總會有一些想幫助的人。「我們都會有自己心愛的受益人,無論是個人、慈善機構、宗教或醫療團體等,我認為主導權都在自己手上,唯有自己才能將資產用最快的時間,把最大的份額留給自己想幫助的人或機構。」
迷思3:「和子女開聯名戶口,將來可以將錢直接留給他。」
羅應祥見過不少父母在年紀漸長時,會將自己的銀行或投資戶口,加入子女名字,成為聯名戶口JTWROS (Joint Tenant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以為這樣比較方便,卻未有詳細考慮當中的利弊。「我有一個客戶,80歲媽媽的戶口加入了50多歲女兒的名字,變成聯名戶口後,該戶口的存款即時被女兒全部提走;媽媽本身還很『精靈』,對這件事很有情緒,我們聽到之後也很不開心。有時子女不懷好意,加了名字後,變成有權處理戶口,假如私自挪用戶口的錢,對長者來說就是損失。這種事不只是華人,各族裔都有。」 除了挪用戶口的金錢外,羅應祥亦見過在長者過世後,將戶口據為己有的個案。「當長者去世的時候,聯名戶口的子女就馬上成為戶口的擁有人,把戶口當成是自己的,不願和其他受益人均分。此外,假如自己的投資賬戶,加了其中一個子女的名字,是不是等於將其中一半的投資份額,以市價賣給他們呢?假如賺了錢,子女是否需要立即繳納資本增值稅呢?」
迷思4:「在生時將房子一半的業權分給其中一個兒女,將來房產留給他們就更方便。」
羅應祥指出,這和聯名戶口的情況一樣,將來亦可能在受益人之間引起爭拗,那名分到業權的子女會否把自己當為物業的受益人呢?至於在稅務方面,如果在業權(假如那是自住物業)上已分了一半給子女,在長者去世後,由加入子女名字時開始直至長者過身, 那幾年物業的增值,其中只有一半可給長者作主要居所免稅用,另外聯名業權的子女則需要繳付物業增值稅。其實要杜絕這些灰色地帶,羅應祥指不是沒有辦法的。「如果加上名字只是讓子女方便打理的話,可能有一個比較合宜的方法,就是到律師樓做一份『名義信託協議』(bare trust agreement),指明加了名的子女,對業權或戶口只是做一個信託人(trustee),『實質擁有權』(beneficial ownership)仍然屬於長者。 如果有這份文件,很多事情就清楚得多了。」
迷思5:「抓住所有的資產,直至去世始放手,這樣才有安全感。」
沒有人知道自己年老後的情況,許多人都覺得身邊越有錢越有安全感,錢要抓緊直至死的那一刻才放手。羅應祥認為假如自己年紀大,已有一定的財富,其實不一定要在死後才將財富轉移。他有一個客戶,父母本來也打算將來百年歸老後才將財富留給後人,但後來見到當牙醫的女兒擴展業務需要資金,也就改變心意,在兒女最有需要之時將財富傳給下一代。「其實我們也可以考慮生前捐贈(inter vivos gifting),我們不需要走那一刻才跟人分享財富;在生的時候,可以在一些重要的里程碑時間(milestone),例如孫子入大學、兒女買第一間屋或擴展業務時支持他們;又或是有心儀的慈善組織,當它們有特別的計劃時,都可以在生前參與支持。我有些客戶,看到一些組織的計劃很有意思,也都在生前就將錢捐出去了。」羅應祥更指出生前饋贈,在稅務上也有好處。「假如你現在的投資一直都在升值,那很感恩;但到離世後才一次過變賣,資產增值就會很厲害。就像那牙醫的父母將部分投資套現,資產雖然少了,也要支付資產增值稅,但到將來去世時,要處理的事情就比較簡單;女兒收到的餽贈,父母已經付過稅,不用像收到遺產般再要交稅。而最重要的是在適當的時候,財富可以給適當的人,讓這個他所愛的人,得到最適切的幫助。」
忠告: 及早安排 定時更新
羅應祥認為我們每個人不分老幼,都應該仔細想想:如果我這一刻離開,或者這一刻我已經失能了,哪些人我真的很想幫忙?我可以怎樣幫他們呢?又有誰為我執行呢?「每個人都希望可以好好照顧我們摯愛的人或慈善機構,要做好這件事,最重要的就是——提前做好規劃,也因應個別情況定期更新。家庭有新的成員加入,或者有些重要大事,譬如說兒女畢業、投身社會工作、結婚等,就是更新自己計劃的時候;其實目的都是將自己的財富、將自己的心願,承傳給最愛的人和機構。」
陳筱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