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愛不留稅:精明遺產傳承攻略
號角月報加拿大版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加拿大是「萬稅之國」,人離世後雖然沒有所謂的「遺產稅」,但仍要為各種資產交稅,怎樣能盡量減低稅款以至延後交稅?由律師公會及政府司法廳資助的魁省法律教育機構Éducaloi,提供遺產規劃方案,教你如何省稅。

將財富傳給配偶
在加拿大當一個人去世時,名下資產會被視作「出售」,需要繳付資本增值稅;但如果把資產留給配偶,可以暫時免稅,直到配偶出售、贈與或去世時才需繳稅。這策略對於擁有大量增值的資產,例如度假屋、投資物業、土地或非註冊投資等特別有用,它能讓家庭暫時避免高額的資本增值稅。若沒有將資產留給配偶,而是直接轉給子女或其他繼承人,稅項將會要立時支付,並在遺產中扣除稅款。將RRSP/RRIF傳給配偶
在加拿大,將RRSP或RRIF留給配偶,可有延後納稅之利。當一個人去世時,配偶可把這筆資金直接轉入自己的RRSP或RRIF中,只要沒有提取資金,就無需即時繳稅。但假如把RRSP/RRIF留給子女或其他人,所有累積金額會在去世時視為收入,必須在最後一份報稅表中全數申報。這筆金額會併入去世當年的收入中計算,可能令總收入暴增、被課以高稅率。將RRSP給予經濟上倚靠你的子女
如果有在經濟上依賴你的子女或孫輩,可以把你的RRSP免稅留給他們,讓這筆錢用來購買年金(annuity)。孩子可在18歲前,每年按期收取年金,這樣能將稅款分散在多年內繳付,因為未成年人的收入較低,稅率也會較低,達到省稅效果。若受益人是有身體或精神障礙的子女或孫子女,則可把RRSP轉入他/她名下的RDSP賬戶,保障其長期生活需要。類似於RRSP的延稅轉移選項,也可能適用於逝者的RRIF。將TFSA傳給配偶
如果將免稅儲蓄賬戶(TFSA)留給作為受益人(beneficiary)的配偶,他/她可在你過世後翌年12月31日前,將全部或部分金額轉入自己的TFSA,而不會影響原有的供款上限。不過,從去世那天起至轉賬完成期間,賬戶所產生的利息,則需由配偶申報並繳稅。特許會計師羅應祥就這點補充:「把已故持有人的TFSA傳給配偶的最佳方法,是在帳戶中將配偶指定為『繼任持有人』(successor holder),當帳戶持有人去世時,配偶會自動成為新的帳戶持有人,並保留該帳戶的免稅地位。這樣的轉移不會影響本人配偶的TFSA供款額度。這個時候,該TFSA完全屬於配偶,並與配偶名下的其他TFSA戶口被同樣處理。」購買人壽保險
購買人壽保險,是一種簡單而有效的遺產規劃策略。人壽保險的賠償金可直接支付給一位或多位受益人,而且完全免稅。受益人可以是特定的人士,也可以指定為遺產本身的「繼承人」(heirs) 與「受讓人」(assignees)。舉例來說,假設你有不少債務,於是你決定購買人壽保險,讓保險賠償金在你過世後用來清還債務;若沒有這份保險,你的遺產可能無法負擔個人入息稅、資本增值稅或其他債務,繼而影響家人繼承遺產。在遺囑中設立遺囑信託(testamentary trust)
透過在遺囑中設立遺囑信託,可以將資產產生的收入分配給信託及受益人,因為他們在稅務上被視為獨立納稅人,收入將分開課稅,從而降低整體稅率。例如,若你在遺囑中設立遺囑信託,並將出租房產與股票投資組合轉入遺囑信託信託,每年產生的租金與股息共計25,000元;若配偶與四名子女為受益人,可透過遺囑信託將收入平均分配,每人獲得5,000元,並分別計入其個人所得,有效分散稅務負擔。生前餽贈
在世時將部分財產贈與家人,是一種有效的節稅策略。每次出售或贈與特定類型的財產,都需申報當年的資本增值並繳稅;然而,這也會降低你總資產價值,進而減低身故時的遺產稅款。此外,家人接收財產後,未來的增值部分將由他們負責,稅款可延至他們出售或身故時再繳納。此舉不僅分散稅務負擔,也降低遺產總值,減少未來的稅金。但請切記:任何生前的贈與,不應影響個人應有的生活質素。捐贈慈善機構
在遺囑中捐贈財產給註冊慈善機構,是一種既能回饋社會又能省稅的方式。當你過世後,若將金錢或財產留給註冊慈善機構,你的遺產可獲得相當可觀的稅務抵免,進而減少應繳稅額。例如,若你在遺囑中捐贈1,000元給慈善機構,你過世時所需繳納的稅款將可減少約450元。負責處理你遺產的人,可以利用這筆節稅金額來減少應繳的個人入息稅。此外,若你持有非註冊的證券(如股票、債券),也可透過遺囑捐贈給慈善機構,同樣享有稅務優惠,和現金捐款一樣。而當非註冊證券投資被捐贈時,若符合《所得稅法》所規定的特定條件,可免繳資本增值稅。
陳筱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