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保險的附加保障
上期介紹了不同品種的傷殘保險,包括個人擁有的類別。這類個人保險,通常會在受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受傷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之後,獲得保險公司按投保者所購買的保額,每月提供賠款。選購傷殘保險時,客戶其實還可以加入一些附加福利條款來避免額外的風險。
選購這類保險時,客戶其實還可以加入一些附加福利條款來避免額外的風險。以下介紹的是一些比較通行附加的保障:
* 部分傷殘 (Partial Disability) 保障
按某公司的條文,當受保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不能持續地工作超過一半或以上的時間,又或者不能操作一項或多項職責範圍內的主要任務時,便可向保險公司索償一半的賠償金,最長可領取24個月。
* 原本職業延伸期 (Regular Occupation Period Extender) 保障
基本計劃保障原本職業為24個月,倘若受保人在過了這段期限之後,雖然他仍然不能操作本行,但健康狀況卻容許他幹一點要求性較低的行業,那麼他便不能再領取賠償金了。但是假如他已經購買了這項附加福利,就可以繼續領取保險賠償金,到五年後或直至65歲才停止(視乎他購買的保險範圍)。
* 保費退回 (Return of Premium) 保障
這是一類很受歡迎的附加保障。按照某公司的條文,倘若受保人在買了保險的首八年都不曾索償,或是索償款額不超過所付保費的20%;保險公司便會把八年以來所收到保費的一半,減去賠出的金額之後退回給保戶。以後則每七年一個周期,把保費的一半按上列安排退回。
* 通貨膨脹 (Cost of Living) 保障
倘若某人買了一份每月$3000的傷殘保險,在45歲時發生意外而需要索賠,直至65歲為止。按照基本計劃,保險公司在賠款的20年內,每月都會賠出$3000。年復一年,由於通脹之故,這$3000的購買力就會按年遞減。有見及此,保險公司提供這項附加保障,讓賠款額按加拿大的通脹率來調整,免受通脹的蠶食。
傷殘保險是一類複雜性很高的保險,購買前務必找一位有經驗的保險從業員,詳作瞭解後才作最後決定。
人生在世,生、老、病、死是必經之路,傷殘保險只可以保障我們生活的開支,但是始終有一天,每一個人(無論健康或患病者)都必須面對死亡。相信耶穌之後,就有永生的確據,在天家沒有疾病、死亡、眼淚,在那裡再不需要買保險,因為永活的真神就是信徒永遠的保障。
霍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