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外勞
根據聯邦政府規定,低技術臨時外勞在四月一日簽證期限屆滿之日,若未能成功申請成為永久居留人士,便要離境。一些人權組織為此提出申訴,認為政府做法不人道、不公平,會迫使部分臨時外勞變為黑市勞工。個別外勞律師更認為,這些外勞在加國有繳稅、沒犯法,政府應讓他們擁有永久居留權。
我剛從香港探親回來,目前香港擁有約二十一萬名外來家傭,她們絕大部份來自菲律賓。每逢周日,香港中環便被這些菲傭佔領,坐滿中區一帶的草地、天橋,唱歌、跳舞、玩撲克,香港人稱之為另類「佔中」行動。香港也曾出現外來家傭要求取得香港人身份的事件,最後法院作出否定裁決,事件才得以平息。
臨時外勞到加國之前,理應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勞工,不是移民;加國政府讓他們有申請成為永久居民的機會,已是寬容,至於能否成事,則應按既定移民申請程序辦理,此舉合情合理。相反,若臨時外勞在加生活工作一段時間後,便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話,本國移民政策便出現了缺口-引入臨時外勞政策,或變成了某些人移民加國的捷徑,這對循正常程序申請移民加國的人,才是真正的不公平。我認為聯邦政府今次的果斷做法完全正確,顧及加拿大人的整體利益。
陸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