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情緒傷害的意義 (二)
每個人在建構受苦的意義、處理苦難之時,都能夠發現受苦對生命的特殊意義。在某程度上會涉及兩個層面:1.在受苦的經歷裡,發現自我(上期已提及)2.在受苦的經歷中,反省偏執。
與人為敵的偏執
在過去的成長過程中,種種傷痛的經歷,往往會令我們發展出各種各樣的偏執。
小林因為長得矮小,性格又怕事,自小被人欺負。為了保護自己,他預先設定了一個想法-世界與他為敵、充滿危險,所以,就算還未受到傷害,他已經作好自衛的反應,要是真的受到少許傷害,他會將之無限放大,並認定對方是敵人。結果,小林覺得周圍都佈滿一些會傷害他的敵人,與人為敵的偏執愈來愈牢固。
不妨留心一下身邊的朋友,不難發現,有很多人都愛帶著有色眼鏡來看周遭的人事物-滿腦子充斥著「每個人都對我不好,就算有待我好的,我都會懷疑他用心不良,一定是心懷不軌、另有目的。」透過這副眼鏡,最終令他們不停證實,這個世界是不可信任的;而很多時候,受苦的經歷正是因為,我們仍然活在這偏執當中。
不斷去批判別人
受苦的人常會著眼於自己所受的委屈,而不斷對人作出批判、繼而變得自大。我們需要懂得以上帝至善至美的角度來自我檢討、誠實面對自己、不自責、信上帝有赦罪之恩;這過程是痛苦的,然而,若站在受苦的位置上伸冤,會有一種從義而來的快慰。其實,每個人在神面前都是個罪人,若我們肯虛心面對自己,經歷上帝赦罪的平安,便可深刻體會一種釋放,不再含恨。
有一位母親覺得兒子很反叛、很難教,自己也被兒子傷害得很深,很是難過和委屈。她想到自己這麼用心去愛兒子,給他那麼多的教導,為甚麼他總是不聽話?她去找輔導員傾訴,說自己如何受傷,怎料輔導員聽完了,只說一句:「你寛容一點!」聽了之後,自然很不開心。後來有朋友來探她,看見她對兒子事事管教,令孩子在人面前覺得很沒面子,於是在一次談話中,提起她太在意兒子是否符合她心中的標準,使兒子不勝其煩,建議最好給他多一點空間,在適當時才以一個他接受的方式跟他談話。這個母親聽了之後,又很不高興,認為別人不了解她。
人的盡頭神開始
幸好回家後,她開始反省自己管教兒子的問題,又嘗試站在年輕人的立場去想,漸漸體諒兒子的反叛,皆因他本身面對很多問題,自己也給兒子很多壓力和傷害;此刻,她看到自己的罪,自己的不完美,終於明白《聖經》所說「眾人皆有罪」,為此,她不再站在審判台上指控別人,自己和兒子一樣軟弱,求神饒恕。
不過,在自我檢討的過程中,必須有一個肯定的終點,否則我們很可能容易跌進自我定罪的習慣裡。認罪應該是以憂開始,以喜結束。罪得赦免,值得歡喜,因為生命得以真正改變。在經歷人的盡頭,就發現是神的開始,當與無限的神連接上之後,便看見自己的罪,也明白到對方也是受害者,心中釋然。
楊朱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