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糾纏」 中綻放
「羞愧感」不同於「罪疚感」。罪疚感是犯錯後出現悔意的感受。我是基督徒,感恩主耶穌拯救了我,我罪得赦免,不再活在罪的轄制中,但我仍會犯罪,有時更是明知故犯的。當然我有罪疚,反正知道主耶穌必定會赦免我,早或遲認罪有甚麼關係?在我挑戰這想法時,罪疚會不斷纏繞,直到我謙卑向神認罪才停止。
「羞愧感」使我懷疑自己的價值,直接影響與人的關係,甚至與上帝也難建立真實的連結。羞愧感令我失去改變的動力,扭曲對許多事情的想法,不相信自己,不相信別人,不敢開放自己,也不接受他人的關懷。
不是任何人的「羞愧感」都是一樣的。有些「羞愧感」源於孩童時的創傷,長大後認為自己不配去愛,不配享受恩惠,懷疑人家為何對我這樣好?有些是在人際關係上,受到語言的中傷誹謗,或是反面離棄,於是接受自己是一個被人撇除,被世界遺忘的人。有些「羞愧感」是給罪疚過多的時間,以致深陷其中,不斷自責,不肯放過自己,活在自憂自恨裡!
1)好好的認罪
《聖經•約翰一書》1章9節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公義的,他就會赦免我們的罪孽,潔淨我們脫離一切的不義。」這使我想起《聖經》學者耶柔米(Jerome)所造的一個夢。在夢中耶柔米遇見了主耶穌,他非常興奮,將他所有最好的都拿出來;但耶穌每次都說:「這不是我要的。」耶柔米問:「我可以給你甚麼呢?」耶穌回答:「孩子,我來是為了贖你的罪。把你的罪給我吧!」只要將罪都交給耶穌,接受上帝的赦免,心靈才得到真正的釋放!
2)好好的信靠
我不是個很堅強的人,我信靠上帝,有時也讓撒但的謊言欺騙自己,認為自己不中用,作甚麼事都作得不好,上帝為甚麼要愛我呢?我憑甚麼可以站起來呢?有甚麼資格去服事?《聖經•羅馬書》8章就提醒了我:「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是困苦嗎?但靠著愛我們的主,我們在這一切事上就得勝有餘了。」有主耶穌愛著我,護衛著我,那我就不用擔心,不用感到沮喪、挫敗,我實在是勝利者啊!
3)好好的「新生」
新生的生命是喜悅悦的,珍貴的,使人有盼望的。主耶穌的福音是甚麼?福音就是「第二次機會」,不單單是永遠的生命,也是每天活出新的生命。不錯,過去的事情已經不能再改變了,也不能再從頭來過,除去罪疚的,有神的憐憫,不管我值不值得,配不配,神是愛我,有豐盛的救恩,不論我們以前怎樣,上帝不會追究,不再記念,若我仍不原諒自己,那是多麼愚昧呢!
不要再讓「罪疚感」和「羞愧感」糾纏了,不要再跟過去「過不去」了吧!在「糾纏」中綻放嗎?靠著上帝的恩典,你我都可以做到!
黃林定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