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麻大
加拿大五年前落實大麻合法化,除允許成年人在公眾場所使用及擁有最多三十克乾大麻外,還允許在商店及網上零售大麻產品,同時又可以種植和銷售有限數量的自產大麻。自此,在人來人往的旺市大街上,都不難找到「打正招牌」銷售大麻及其產品的商店;在那裡不但可以買到大麻捲煙、精油、飲品、啤酒、蛋糕、布朗尼、軟糖、朱古力、餅乾,甚至有些店舖還有大麻肉類供應,換言之,大麻已肆無忌憚地公然進駐人們的生活。
對那些喜歡趕時髦、尋刺激的年輕人來説,大麻合法化法案的通過,簡直是個天大喜訊,從此他們就可以明目張膽地吸食大麻,哪怕被父母發現,仍可理直氣壯大聲還擊:「何罪之有?這是合法的!」是誰害了我們年輕的一代?是誰將大麻吸食「除罪化」?原來讓大麻合法化是加國總理杜魯多競選時許下的承諾呢!
我隔鄰住上一名大麻癮君子,幾乎每次出門都看見他,在前園享受著他的大麻煙,陣陣濃烈刺鼻的「大麻臭」隨風而散,味道很嗆人,唯一可做的就是匆匆上車,逃離現場,避之則吉。但沒想到在上班地方的貨倉同樣聞到大麻味,那肯定是鄰家小子幹的好事;之前,每次走進貨倉都聞到煙味,近年卻換上大麻味。一手煙民自甘危害健康,活該!然而,我們是被逼吸二手大麻的無辜受害者啊!
可悲嗎?今天的「加拿大」已變成「加麻大」了!
李鄭玉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