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住大屋
我登陸多倫多之前,已在加國居住的妹妹幫助下,以隔山買牛方式,購下密西沙加市一幢獨立屋的「樓花」。這真是一趟經典的「香港仔出城」式買加國大屋經驗,畢生難忘。
我當年買加拿大樓花的時候,自己仍在香港山道七百平方呎蝸居裡生活,連同一頭日本泰利犬「波仔」一家三口,日夕出沒西區街頭遛狗,回到家裡,每人所享實用面積,攤分起來平均不逾二百呎。所以收到妹妹從多倫多速遞買獨立屋資料,我不假思索選中三千平方呎樓花單位,並憧憬一旦落成就告別蝸居,今後可在楓葉國「住大屋養唐狗」,一嘗前庭後院花木扶疏的豪宅生活。
當年一心想購大宅樓花,倒未決定甚麼時候移民加拿大。兩年後入紙申請移民,居然較預期早了至少半年得到批准,於是一九九七年舉家離港,「波仔」也首次搭飛機,遷進密西沙加新居。
從租客手上拿到大屋鑰匙,真的做屋主了。住下來,才發現自己只貪大不知多浪費:連同狗狗住進來,三千呎屋,平均每個成員佔一千呎,似乎在屋裡打網球都可以了。
我們入鄉隨俗,一樣買草皮回來種植在後院,前庭也種蒔花。每一兩星期,也來一次全屋吸塵(因鋪了厚地毯)。到了交地稅才發覺肉痛,面積大所計算費用就難免「水漲船高」。
經過一年大屋的豪華享受,才體會到Small is Beautiful的真諦。人丁不多,強買入超級大屋時,到頭來,不是你活得稱心如意,而是這間大屋不斷享受你的「服務」和「勞務」。誰主誰賓,你說呢?
我們決定賣掉大屋,改住附近一千八百呎也是獨立屋的房舍,生活成本大降,人也整個放輕鬆了,真正可投入心情,細味加國的湖光山色。
何良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