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才能便可當市長嗎?
醜聞多多的多倫多市長福特,在被傳媒報道擁有疑似他的醉酒錄音帶,以及吸毒錄影片段之後,匆匆宣布休假一個月,出外接受治療以尋求協助。他目前可能身在美國閉門思過,也可能身處陽光海灘大吃大喝,準備在年底前舉行市選時,再戰江湖。
對於這樣一位市長,多倫多市民應該最瞭解和最有發言權。早兩天我用智能電話發了一個短訊給在多倫多工作的女兒,詢問她假如明天便舉行市選,她會投票選誰當市長。是福特?是鄒至惠?還是其他市長候選人?女兒的答案令我頗感驚訝。她和她的朋友們將繼續支持福特,因為福特過去幾年當市長相當稱職,市政府有效控制開支,又沒有胡亂加稅。他們不支持鄒至惠的原因是因為她的政黨背景。鄒是前聯邦新民主黨黨領林頓的遺孀,自己也是新民主黨資深國會議員,假如由她當市長,有人擔心她會大搞福利、大幅加稅,因為李博擔任省長時的安省新民主黨政府委實太差了,令到有些安省人,包括多倫多人,如今仍是談新民主黨色變。
我感到驚訝,是因為福特品行如此差劣,竟然仍有那麼多人支持他。福特涉嫌吸食可卡因,與毒販黑邦過從甚密,又經常酗酒鬧事,粗言穢語,甚至性騷擾下屬,雖非全部罪證確鑿,但不少劣行亦已獲其本人承認,他自己亦承諾要洗心革面,痛改前非;然而,言猶在耳,他又故態復萌,說明這是一種病態,而這病並非一個月便可醫好。最令人擔心的是,尚有不少人因他管治能力高而會繼續選他,這種「不管白貓黑貓,抓到老鼠便是好貓」的心態,其實並不健康。選市長並不是企業聘請行政總裁,只要能賺錢便可以不理會其操守;市長是一市之長,是城市的象徵,其誠信、自我控制能力等,是不應被忽視的。市長管理數百萬人的事,市民怎能把影響自己日常一切生活事項的重責,交託給一個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呢?
陸郎